奇宝库 > 占地210.44亩!淮北这些村要拆迁了!分别在......征收大庄村袁庄村杜集区征地补偿

占地210.44亩!淮北这些村要拆迁了!分别在......征收大庄村袁庄村杜集区征地补偿


2023年2月17日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2篇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3〕1、2号)

拟征收位于杜集区某些村的土地


具体拆迁村在什么位置?

以下是小编的整理

一起来看看

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杜征收〔2023〕1号)


杜集区段园镇袁庄村、大庄村、牛眠村:
根据《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杜预征收[2022] 18号)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杜集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征收中心等部门拟定了《淮北市杜集区2022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位于袁庄村、大庄村:北至袁庄村、大庄村土地,南至袁庄村、大庄村土地,东至袁庄村土地,西至S301桃唐路;
地块二位于大庄村、牛眠村:北至大庄村土地,南至大庄村土地,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袁庄村土地。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杜集区段园镇袁庄村、大庄村、牛眠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1.2065公顷,其中农用地8.4805公顷(含耕地6.3465公顷),建设用地2.7260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段园镇袁庄村集体土地总面积5.8786公顷,其中农用地4.0739公顷(含耕地2.9956公顷),建设用地1.8047公顷。
段园镇大庄村集体土地总面积5.2999公顷,其中农用地4.3786公顷(含耕地3.3509公顷),建设用地0.9213公顷。段园镇牛眠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028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二为交通运输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 ;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执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后,按新标准执行征收补偿。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3] 34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为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年满16周岁以上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六、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之日起,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段园镇(在袁庄村、大庄村、牛眠村村委会设办公地点)统一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杜征收〔2023〕2号)

杜集区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2023年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8226公顷,其中农用地1.9208公顷(含林地1.9208公顷),建设用地0.9018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地块1:北至孙庄村土地,南至S238,东至S238,西至孙庄村土地。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为工矿仓储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成片开发建设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公告之日起杜集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高岳街道办事处、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高岳街道办事处(在孙庄村设办公地点)办理权属调查登记,配合高岳街道办事处实施拟征收土地丈量和附属物清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地准备工作(未如期办理权属调查登记配合土地现状调查的,以本公告发布期间工作人员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执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
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后,按新标准执行征收补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