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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商业银行把握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机遇与建议金融

作者 | 黄绮清 供职于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责任编辑 | 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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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背景

2022年,我国出生人口为956万人,这是近61年来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我国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加速,养老由谁主导的问题越发凸显,推动以个人养老金为补充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迫在眉睫。

自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金融监管机构加快制定、出台配套制度文件。2022年10月,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个人养老金业务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政策,顶层设计全面就位;2022年11月,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机构陆续明确出台业务规定、流程及相关操作。

02

商业银行把握个人养老金制度

实施试点机遇

《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2023年1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介绍,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

个人养老金账户属于银行结算账户下的Ⅱ类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市场主要依靠于资金账户,因此,商业银行拓户竞争激烈。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我国构建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商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个人养老金政策要求,深化养老金融战略实施,把握个人养老金账户试点政策机遇,构建全生命周期养老客群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

履行金融组织机构的责任担当。随着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市场,支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对金融机构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夯实客户账户基础。个人养老金业务覆盖面广且具有账户唯一性,将带来存量客户资源的二次“洗牌”,特别是高资产客户、高代发客户,既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主要收益人群,也是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重点客群。以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契机,发力账户拓展,布局养老金融锁定客户,关乎零售客户基础和长期资金。

个人养老需求空前高涨。从市场需求看,老龄化进程全面加速,第三支柱市场空间广阔,个人养老需求空前高涨,个人养老金业务可以带来增量资金,资金沉淀率较高,账户资金属于封闭阶段,具有长期性,缴存期“只进不出”,最高的缴存金额为1.2万元/年,开立的养老金账户量越大,沉淀的资金就越大,同时可以通过账户切入激发客户高价值养老需求,增加养老资金投入额,叠加养老规划、产品搭配、资产配置等,打开养老金第三支柱的配套市场。

推进财富管理转型。以个人养老金账户为切入,挖掘客户养老需求,推进养老规划、养老资产配置落地,是推动大财富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从自身经营看,养老是财富管理关键破局点,撬动更大规模的养老财富管理需求,商业银行间的客户竞争将全面升级。财富管理的显著特征是场景化,养老是财富管理中较为普适重要的需求,养老金第三支柱是财富管理市场发展的关键场景、核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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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建议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明确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监管细则,开拓金融监管制度创新,确保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的合规,确保个人养老资金使用的安全,完善系统制度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金融监管制度在养老背景发生变化或出现新产品风险时,进行相应制度创新来保障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同时,要对个人养老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信息披露透明公开,及时公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避免不正当竞争,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打通“三大支柱”资金流动渠道。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制度具有账户归属明确、投资收益清晰可见、受益人持有体验感较强等特征,税收优惠政策是激励参加个人养老金的重要因素,打通二、三支柱对壮大个人养老金体系至关重要,尝试实现不同支柱的账户转移,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转移接续通道,拓宽第三支柱资金来源,对于企业来说,允许企业年金中给予个人的税收政策转移叠加到个人养老金,使得企业年金成为第三支柱重要的资金来源和储蓄池,有效提高企业和个人缴款的积极性,提升参与率。

探索个人养老金账户税收优惠。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为“EET”,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或部分免税,即养老资金在缴费环节和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资金领取环节(图1)。我国个人养老金税收制度削弱了部分灵活就业群体参与个人养老金的意愿,我国个人养老金账户抵税额度设置为1.2万/年,节税效果有限,使得多数起征税点以下的人群难以享受个人养老金缴存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缴存个人养老金时不需要缴纳个税,在支取环节需要补缴个税,这使得部分中低收入者对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存在顾虑。因此,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可采取差别化税收优惠方式,鼓励更多人群参与。

图1 我国个人养老金纳税优惠政策“EET”


提升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个人养老金遵循自愿缴纳原则,客户在办理时会进行资金价值比较,作为长期投资看来,客户对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期望会更高。建立专业的金融投资机构,打造专业核心人才队伍,满足低投资门槛、低收入人群、低风险水平的个人养老金客户需求,把个人养老资金账户以小笔资金汇集起来,给专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专业管理和投资,以投资管理为核心,全面有效评估。

创新提供养老综合服务。增强养老金金融“长期和稳健”,商业银行需要研究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养老咨询服务解决方案,提供一站式养老金资产管理服务,这需要做好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升养老投资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推进养老服务金融“适度和匹配”,研究建设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养老产业金融“专业和精准”,坚持稳中求进,厘清商业模式,积极拓展养老产业信贷、投资机会;推进养老生态“协同和赋能”,建设养老金融产品谱系。提供集“开户、入金、产品申购、养老规划、养老服务”于一体的高附加值服务,发挥集团优势,强化公私联动,全力拓展个人养老金账户,夯实养老金融账户基础支撑,形成养老金账户—资产配置—社保卡养老资金经营闭环,构建全生命周期养老客群服务体系,做实“养老金融一揽子专属服务方案”,做大金融资产规模,提升价值贡献。

加强全民金融素养。加强全民养老金融的教育,引导培养正确的养老金融消费观、投资理念和储蓄观念,深化对养老金投资长期性、专业性、多元化的认识。发挥多渠道宣传,从政府、企业、社区、金融机构等多个渠道宣传,提高全民养老金融素养和水平,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客群的养老需求,提高养老意识,树立养老长期规划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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