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苑丽居小区命名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拟同意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东至城市枫林小区、西至北京路、南至沭阳实验中学、北至规划道路的居民区命名为"南苑丽居"。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地址:沭城街道康平路2号,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13852819319。
沭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3 月 13 日
来 源:沭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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