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大理市人民政府依据大理市 2023 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市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林草、住建、城镇棚户区改造苗圃山片区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下关街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大理市下关街道福星社区居委会,东至环城南路、西至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公司、南临苗圃山片区回迁安置房 A2、A3 地块、北至环城南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二、土地现状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2.4066公顷,其中:农用地0.7104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1.6962公顷。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大理市 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大理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四、征地补偿标准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涉及大理市1个区片综合地价片区(Ⅰ片区)。
五、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22〕45号)执行。
六、安置方式
本批次用地征地涉及福星社区一至四居民小组,家庭户数18户,人口81人,均为非农户口。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商品房置换、货币补偿和商品房置换相结合三种方式进行安置补偿,房屋产权人可任选其一进行安置补偿。
(一)货币补偿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对所认定的土地及房屋面积进行一次性房地合一货币补偿。
(二)商品房置换安置
选择商品房安置的,按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以1:1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安置房位于大理市环城南路苗圃山片区安置房)。
(三)货币补偿和商品房置换相结合的安置
对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人可以选择部分面积进行货币补偿、部分面积进行商品房置换安置,具体内容在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
七、社会保障
结合大理市失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对本批次征收土地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 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通〔2019〕29号)、《大理市人年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17〕4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下关街道办事处实施本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工作。该批次用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已实施自愿有偿搬迁腾退,搬迁腾退费用纳入土地征收成本。
2023年3月16日
用于苗圃山·西苑华庭安置房建设
苗圃山·西苑华庭是大理市“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规划及2016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根据资料,项目占地90.15亩,总建筑面积约32万㎡,其中住宅约19万㎡,商业约1万㎡,18班小学近6000㎡,配套用房及其他约4000㎡。
效果图
项目分地块实施、滚动开发,A3地块一期建设工作已完成,A2地块一期安置房正在施工建设中。
本次征收地块是2023年度大理市启动征收的第二个地块,上次征收地块拟用于大理一中新校区建设用地(详见:),开年的两次征地都属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形。
来源大理市人民政府网站,滇西房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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