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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尚未与债权人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组协议

4月23日,蓝光发展(600466.SH)发布公告,公司注意到相关媒体于2023年4月21日报道了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的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迅速进行了核实,并澄清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没有任何需要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方案。公司目前尚未与债权人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组协议。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此前4月21日,有消息称,由于面临市值退市风险,蓝光发展现已初步制定了债务重组方案,拟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专项用于偿还债务,正在积极的与债券人商议。

截至2022年末,蓝光发展及下属子公司合计债务金额约为478亿元,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净额约192.19亿。在经过债权人同意后,蓝光发展拟将其持有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内应收款项全部以0对价转让至财产信托,信托受益人为蓝光发展未获全额现金清偿的债权人。

上述资产剥离形成的财产信托,在后续持续经营中所回收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次债务重组过程中未能获得现金清偿的部分债权。

知情人称,若债权人同意上述“以股抵债”重组方案,蓝光发展将在正式签订重组方案后按债务本金一定比例支付现金同意费。

此外,蓝光发展已触发了A股“交易类强制退市条款”和“财务类强制退市条款”,面临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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