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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昌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17元,增速全市第2净收入价格因素


今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在昌平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社会民生保障有力,居民增收成效明显。

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2023年一季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17元,同比增长5.2%;收入绝对值十个郊区排名第1,增速全市第2,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


从四项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12020元,同比增长5.8%;人均经营净收入131元,同比增长7.7%;人均财产净收入3314元,同比增长3.4%;人均转移净收入2053元,同比增长4.3%。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14元,同比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45元,同比增长5.3%。

一季度,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33元,同比增长6.4%,消费绝对值十个郊区排名第1,增速第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77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637元,增长4.6%。



从八项消费构成看,全区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698元,同比增长5.1%;人均衣着支出577元,同比增长5.2%;人均居住支出3614元,同比增长4.3%;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566元,同比增长4.3%;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063元,同比增长13.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662元,同比增长5.4%;人均医疗保健支出849元,同比增长14.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305元,同比增长6.5%。


“下阶段,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昌平区‘两会’工作部署,坚持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着力扩需求、抓创新、促发展,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负责人表示。


文/本报记者 郭晨雨

通讯员 王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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