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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征收土地公告来了!涉及金山这里→征地枫泾镇农用地土地使用权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5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兴豪路污水泵站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枫泾镇东至兴豪路,南至面杖港陆域控制线以南30米,西至兴豪路以西30米,北至面杖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十二村民小组9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金山区枫泾镇动拆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联系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资料: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 | 陈薇婷

责编 | 翁羽 陈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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