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牟林:关于民营经济的争论可以休矣公有制

牟林:关于民营经济的争论可以休矣公有制

关于民营经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网媒的热门话题。昨天我顺手翻了一篇《对民营经济的褒贬:分歧为什么如此之大?》的文章。该文章分析说,分歧为什么如此大呢?有理论的原因,有意识形态的原因,也有知识点的问题。



我不想去深究这些所谓的原因或问题,我只认为这些都是无谓的争论,除了引起思想混乱、干扰国家的经济政策,没有别的正面作用。

那么,是谁想引起思想混乱?是谁想干预国家的经济政策呢?显然就是那些蓄意挑起争论的人。这场争论与舆论界许多争论一样,都因有人蓄意挑起的。事实上,争论双方都上当了,都被当枪使了!

我们看民营经济是不是受到重视,主要是看国家政策是怎么说的,国家主管部门是怎么做的,还可以看我国民营经济实际发展状态是怎么样的。

先看《宪法》怎么说。我国《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就包括非公经济和民营经济。”《宪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样?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都认为包含民营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宪法》明文肯定民营经济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这可是意识形态级别的肯定了,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再看《宪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秩序包括民营经济秩序,民营经济的权益和秩序应该受宪法保障。”怎么样?《宪法》明文规定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秩序。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

再看党的文件和国家政策怎么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怎么样?两个“毫不动摇”中的一个就是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的民营经济还有什么话说?至于国务院推出了诸多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大家网搜就可以看到一大堆,我在这里就不再详细列举了。



如果说只看《宪法》、党代会报告和国务院的政策措施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就看发展结果吧!据2018年的统计数据就有:包含民营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税收,六十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七十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城镇就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企业数量。业界称此数据为“五六七八九”。据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请问,我国包含民营经济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奇怪的是,党和国家如此重视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程度如此之好,关于民营经济的舆论风波却也越掀越高。为什么呢?简单的逻辑推理一下就明白了:有人故意“掀高”!有人在蓄意夸大人们对民营经济的认识的分歧,有人在刻意制造对立,有人想扼杀掉我们的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据中国经济的大半壁江山,搞垮民营经济不就等于搞垮中国经济了吗?谁是这个“有人”呢?谁会这么歹毒呢?我们想想,在世界究竟是谁最想扼杀掉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不就一切都清楚了吗?

近日,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论坛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得到快速发展,现已达到4900万家。”

如此巨大的体量,其中存在个别的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是难以避免的,对吧?

不管是国营经济主体还是民营经济主体,违法违规了都必须处置,这是常识对吧?

然而就这么一个极为常识的事情,即便是最温和的处置(比如找某企业的负责人谈话,比如工作组进驻某企业)就“有人”拿出来大做文章。

“有人”是如何大做文章的呢?文章是这样做的:造谣说中央要对民营企业开刀了,某某某的好日子到头了。接着把国家处置不法民营企业的行为上升到意识形态高度,然后掀起一场新的“姓资姓社”的大讨论。说民营企业主是资本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家迟早要被消灭的。再接着掀起一场对资本家、资本的大批判。



“有人”显然玩的是偷换概念的把戏,把“不法民营企业主”偷换成“整个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只要国家处置一家不法民营企业主,就被说成是国家要对所有民营企业怎么怎么样了。

“有人”这一招确实管用,一是部分民营经济主体或私人资本主体真的被吓到了。据新加坡有关统计,疫情防控调整后的一段时间到现在转移到新加坡的境外资本高达五万亿,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国大陆。二是激发了一部人“捍卫”民营经济的“激情”,他们的捍卫方式是把矛头对准国营经济,用的方法也是偷换概念:把个别有贪腐现象或经营不善的国营企业偷换成整个的中国国营经济,他们认为国营经济就不应该存在,而应该彻底私有化。这也给国营经济的发展带来许多困惑。

你看,这后果有多严重!一箭双雕哇!我国的民营经济和国营经济“两败俱伤”呢!这局面谁高兴呢?不言而喻了吧?

经济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领域,它的发展壮大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不管是国营经济主体还是民营经济主体,没有把握好国际大环境变化、没有领会好国家政策的调整、经营方式不当、内部管理不善、人员素质不高、存在贪腐现象、对经济态势的判断错误等等都可能导致一个企业遭受灭顶之灾。不论对那种经营主体,出现了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实事求是、就事论事、用最恰当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进行笼统的、不问情由的、上纲上线、发泄仇恨式的谩骂、否定、恫吓、打击。普通网民在自媒体上咋乎咋乎还情有可原,尤其是一些名头很大的经济学家也在那里恣意发挥,说话时忘了宪法、忘了党的经济政策,无视民营经济的巨大发展,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就太不应该了。



好在我国最高决策层并未受到影响,坚持“两个不动摇”,稳住了阵脚。说一千道一万,只要认定中国的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形态,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存在的经济形态就行了。我们要讨论的是“如何把它做得更好”的问题,而不是“要不要它”的问题。正是基于此,我才说:关于民营经济的争论可以休矣!

注:本文作者为“秦安战略智库”核心成员牟林,为本平台原创作品,祝愿大家携起手来、战胜疫情、遏制霸权,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