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召开2023年度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新闻发布会
2023年7月1日起
将对徐州2023年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作出调整
具体情况
跟着小编来了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调整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额。
2023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按29945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执行;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养老保险基数下限,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据实调整,但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本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2023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机关事业单位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原则应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
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适用较低的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的全部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审核”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当年度只能调整一次,不得拒绝调整、少调或多调,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项目计算。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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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广电记者 | 王振兴
编辑 | 黄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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