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泰州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李晓钢),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50万元(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
另外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严丹因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警告,罚款5万元(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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