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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这个村到底拆不拆?金华这个村要土地征收了.....搬迁户金华市安置小区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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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官方网站,金华房网、浙中在线、白龙桥发布、金华市城投集团、浙中指挥长、金彩云客户端 记者 吴潮宏、今日婺城 记者 马晓芬、婺城政府官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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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较多,请大家仔细阅读查看!

一、金华这些区块、村镇,怎么规划、拆不拆?官方回复:

近期,有市民向《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金华市区相关农村旧村改造、有机更新、规划建设等问题,现将有关部门答复进行整理汇总。

金东区多湖街道西盛村最近有什么规划?有要旧改或者拆迁的消息吗?

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已收悉,经多湖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现处理如下:目前西盛村没有旧村改造规划。特此答复,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经办人:徐芳 联系方式:0579-82172349

因金华三四线工程建设需要,请问金东区下金山村40几户拆迁什么时候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政府官方回复

尊敬的范女士: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因金华三四线工程建设需要,请问金东区下金山村40几户拆迁什么时候实施?”的诉求已收悉,具体答复如下:经调查,对你反映的事项,我镇工作人员核实反馈,金华三四线工程建设目前已按程序进行审批,具体拆迁日期根据上级下发通知为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雅璜村金义铁路三四线从村中间横穿过去,是否要进行征收,还就是在规划里这个村是否会进行整村拆迁?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官方回复

经了解:根据目前的规划和设计方案,金义高铁三四线是经过雅璜村的建成区的,相关农户的住宅将可能被征迁。至于整村拆迁的问题,需要全体村民先统一意见,报送区里研究才能决定,目前没有具体方案和政策。

1.金东区多湖街道碧桂园湖境佳苑小区以北区域的垃圾中转站、交通技师学院实训基地、部分陶瓷仓库及合众汽车4s何时搬迁。

2.政和街(丹溪东路至开元路段)何时新建。

3.政和街(开元路至环城南路段)已建好路段,至今尚未通车,请问书记建好的这部分路段何时能正式通车?

金东新区开发建设中心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3个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垃圾中转站等搬迁问题不在我中心职能范围内,政和街(丹溪东路至开元路段)还未完成政策处理相关工作,待政策处理完毕后再行建设通车,碧桂园东侧道路,暂不具备通车条件,目前电力迁移事项与电力部门正在走程序,电力迁移完成后该道路将开通。感谢您的理解与建议。

孝顺镇路北村未来是城中村改造还是农村改造,及未来规划是怎么样的?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官方回复

经了解,路北村暂时没有改造计划和规划,如金义新区东城建设发展需要,金东区人民政府会在官网上及时予以公布相关规划和政策,建议您关注金东区人民政府公告。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官方网站,金华房网综合

二、最新!金华这些征迁重点项目进展公布:

重点工作

01

马海地单元城市更新企业部分签约进入冲刺阶段,各组充分发挥攻坚精神,全力以赴沟通对接。







02

白沙湾公园清表基本完成。


03

宾虹西路南侧砖瓦厂机械设备拆除搬迁。


04

金衢快速路项目进一步做政策解读和农户思想工作。





05

顺利完成文渊路清表工作。


06

协调区交通局、施工方共同到我镇2023年度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涉及的7条路进行现场办公,与涉及村村书记对接,明确道路白改黑施工前相关准备工作,确保7条道路能够按时、顺利施工。


07

现场查看三联潘家地块检查清表进度。


08

西堰街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放样。


09

美丽城镇项目老街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后续收尾施工。


一、重点项目



本周内,乾西乡领导带队推进长湖湾片区国有土地征收工作。


7月3日,乾西乡干部到坛里郑村推进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政策处理工作。


7月4日,乾西乡人大主席周鸣带队到幸福村指导推进华龙南街北延工程遗留问题。


7月4日,乾西乡干部组织召开马淤村池塘保坎工程技术交底会。


7月7日,乾西乡党委委员王跃平指导推进鲍杨办公用房测量设计工作。

三、共约95亩,涉及农户321户!金华市区这项整治工程清表完成:

7月7日上午,婺城区罗店镇山下吴水库右坝头地块及新朝线改线施工现场,机械轰鸣不断,7台挖机紧张有序作业,在沿线村镇、相关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协同作战下,全面完成新朝线改线施工段清表,山下吴水库右坝头完成供地任务。


金华市区“三库三溪”整治工程是海绵城市建设江北区块核心骨干工程,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采用上蓄、中通、下排的治理方案,整体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该项目启动以来,受政策处理制约,建设进度整体偏慢,尤其是山下吴水库拆除重建和新朝线改线等关键线路的建设滞后,已对下游防汛抗旱带来很大压力。


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市水投公司坚持党建统领+项目推进,支部书记亲自抓,抽调党员骨干联合镇村干部逐门逐户做工作,按轻重缓急制定攻坚方案,实现“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良性循环,精准破解难点堵点。


本次集中清表面积共94.75亩,涉及农户321户,为布设缆机、料仓等重要工程配套系统扫清施工障碍。下步,市城投集团水投公司将锚定年度投资计划及明年汛期前的建设目标,倒排工期计划,抢抓项目进度,奋力打造安全生态宜居富民智慧的幸福河湖。

四、金华婺城:整治拆除面积约406亩!

近日一早,在位于婺城经济开发区的联东U谷·婺城科技创新谷项目一期现场,已是一派忙碌有序、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


联东U谷·婺城科技创新谷项目

9栋楼房已拔地而起,而在半年多前,这里还是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拆除地块。据介绍,新项目占地约82亩,总规划面积约12万方,定位产业主导方向为装备智造、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研发型智造及大健康类项目,打造金华市、区域内高端产业集聚区。项目一期预计明年5月建成竣工交付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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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婺城把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整治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强有力抓手,全面深挖存量空间,加快腾笼换鸟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今年1-5月,婺城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专项整治拆除面积405.9亩,供而未用专项整治完成81亩,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完成79亩,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专项整治完成3万平方米,仓储物流专项整治完成61.7亩,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腾出了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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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婺城:西杨自然村115户238人搬迁集聚到行政村所在地、马海地-洞溪区块5700亩城市更新、青梅里村盘活200亩低效用地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如何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促进高质量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一个新契机。

竹马乡青梅里村盘活200亩低效用地,“腾笼”换来了“俊鸟”静脉产业基地。


蒋堂镇许里村西杨自然村115户238人搬迁集聚到行政村所在地,集约节约农村宅基地49亩。


马海地-洞溪区块5700亩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整治拉开帷幕。

这些是婺城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婺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坚持高位推进,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城乡统筹、片区引领、创新变革”,做到边谋划、边部署、边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有限的空间,如何高效利用?城乡统筹,大格局谋划空间布局,是婺城走的第一步棋。

结合“三区三线”,婺城摸清摸实潜力底数11.6万亩。在此基础上,全覆盖片区谋划,立足资源重构,划定共富新城、产城融合、生态福地、魅力花园等4个片区,涉及14个乡镇(街道)1087平方公里,覆盖率超98%。同时,探索耕地保护与建设开发双挂钩融合模式,盘活开发边界外零星宅基地、低效工业用地、废弃矿山整治4600亩以上,农田整治新增耕地3800亩以上,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怎样让沉睡土地焕发活力?片区引领,大手笔打造整治标杆,是婺城推出的关键做法。

悠悠白沙溪,犹如一条长龙蜿蜒于婺城大地。沿溪两岸,村镇密布,人口众多。婺城区以白沙溪系统治理、万亩方跨乡镇整治为基础,推进白沙片省级试点创建。片区涉及白龙桥镇、蒋堂镇、琅琊镇、长山乡4个乡镇87个村社291平方公里,总投资340亿元实施178个项目。

“白沙片区重点开展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三产融合等五大整治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农用地整治行动,将建设2万亩高标准农田、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域,打造2个万亩方标志项目,实行统一流转、规模经营。同时,垦造3500亩以上耕地,保障全区未来五年的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综合整治,是针对空间、要素实施大手术式的综合性改革,涉及问题错综复杂。创新变革,大力度破题解难,是婺城又一举措。

围绕白沙片综合整治项目,一方面,推进机制创新,在全市首创“3个功能分区+8个项目分类+X个项目+Y个子项工程”四层级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架构,破解项目闭环难题;另一方面,实施林农互换,分批推进“农用地下山、林地上山”,破解耕地占补指标不足难题。同时,探索林业标准地建设,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破解产业融合发展难题。此外,用好金融工具,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破解投融资难题。

这些新探索和新实践,不仅助力婺城构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的新格局,还进一步推动了婺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婺城将以“千万工程”为引领,咬定目标任务,细化路径举措,强化统筹调度,全力以赴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擘画出田沃可耕、水清可濯、景美可赏、人居可适、业优可达、乡风可咏的“六可”美丽婺城新图景。

六、【通知】婺城:搬迁采取整村搬迁和散户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关于印发下山安居创富工程

蒋堂移民新村二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

《下山安居创富工程蒋堂移民新村二期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下山安居创富工程

蒋堂移民新村二期实施方案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改善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优化城乡人口布局,根据《关于规范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9〕28号)、《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浙乡振发〔2021〕3号)、《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2024年)》(金自然资规〔2022〕25号)和《蒋堂移民新村山区群众异地搬迁工作实施意见》(婺区委办〔201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原则、范围和扶持对象

(一)搬迁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灵活安置、确保稳定”的原则,以整村搬迁为主、结合其他类型搬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下山安居创富工程,确保农民“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二)搬迁范围和对象

沙畈乡、塔石乡、莘畈乡、箬阳乡四个山区乡所有村的农户;琅琊镇、安地镇在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内村庄的农户;经资规部门认定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有搬迁意愿的农户;前期整村搬迁的剩余农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的其他对象。

优先安排地质灾害隐患区有搬迁意愿的农户、前期整村搬迁的剩余农户、塔石乡2017年一户一宅D级危房拆除户、未通公路的自然村整村搬迁农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符合整村搬迁条件的农户。

(三)扶持对象

1.2016年11月1日户改前为本村农业家庭户口且户籍一直在计划搬迁村内的人员,自愿申请参加搬迁,愿意拆除该户名下所有房屋、退出宅基地的,确认为搬迁安置人口。

2.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搬迁安置人口:

(1)服兵役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现役义务兵、二级及以下士官(含退役后即迁回的)。

(2)入学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毕业后即迁回的)。

(3)服刑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服刑人员(含刑满后即迁回的)。

(4)户改后因婚嫁户籍关系迁入搬迁村的农业户口人员,且属第1项安置人口的配偶。

(5)第1项安置人口户改后新出生的子女(含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养子女),且该子女户籍一直在搬迁村的。

(6)蓝印户口人员(公职人员除外),且自谋职业、未享受过保障性、福利性住房政策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山移民扶持政策:

(1)2016年11月1日户改前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

(2)前期已实施各类异地搬迁的人员;因已搬迁人员未按要求迁出户口等原因,搬迁后户内新增人员。

(3)除第2项前3种情况外,户籍关系已迁出、户改后又迁回的人员及其子女。

(4)户籍关系在农村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及国企正式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5)列入安置人口但在实施搬迁前死亡或实施搬迁后出生的人员。

(6)其它应迁出而未迁出的人员,不应迁入而迁入的人员。其它经乡镇认定不能享受搬迁安置政策的人员。

4.在搬迁村有合法房产且原有房屋自愿拆除的本村其他人员,可在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内按安置价购买安置小区公寓房,但不享受各类搬迁补助。住宅占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为准。搬迁农户不得变相将自己的房屋转卖、赠送给他人,乡镇、资规所、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审核确认。

二、移民的安置方式

(四)安置方式

蒋堂移民新村二期搬迁采取整村搬迁和散户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整村搬迁可实行集中安置和自行购房安置两种安置办法,凡到蒋堂移民新村二期的统一以公寓房形式进行集中安置,安置对象自行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落户的采取货币化安置(自行购房安置),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助。

三、安置政策

(五)公寓房安置

1.安置对象每个农业户口享受安置价的限额面积为:落户蒋堂移民新村的安置对象每人享受建筑面积60㎡。在限额内的住房面积按安置房价计算房款,超出限额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算房款,原则上一户选购市场价部分的面积不得超过60㎡(户型尾数面积除外)。蒋堂移民新村二期安置均价为2800元/㎡;并对自愿放弃的政策可享受安置面积实施回购政策,按10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面积最高不超过可享受安置面积的50%。安置价在均价的基础上根据位置、楼层等因素适当拉开差价;市场价以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评估为准。车位收取一次性使用费5万元/个。

2.增计人口: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且未再生育的家庭,独生子女可增计一人的安置面积;夫妻双方均为搬迁安置人口的已婚未育夫妇可增计一人的安置面积。同一家庭成员不论是否在同一户口本,一户最多增计一人。增计人口只享受公寓式安置增计面积,不享受搬迁补助,不执行货币化安置政策。

3.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同村农业户口家庭(全户)可以合并为一户申请安置。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单人户,经乡镇和村主持召集会议,在明确产权份额、财产继承、赡养扶养等相关事宜,形成一致书面协议(乡镇和村为见证单位)的前提下,允许与兄弟姐妹等旁系血亲合户申请安置。

4.搬迁农户户内自来水、用电和住宅电话、有线电视安装、不动产权证办理等费用,由搬迁户自行负责。

(六)搬迁补助资金

搬迁安置农户按要求交清房款、迁出户口、拆除旧房(含无偿收归乡政府或村集体)后,可享受搬迁补助资金。为减轻搬迁农户资金压力,安置分房后相关部门可提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所在乡镇,由所在乡镇验收后将资金拨付给农户。

1.异地搬迁补助(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

(1)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给予5.34万元/人的异地搬迁补助。

(2)对整村搬迁的非低收入农户和塔石乡2017年一户一宅D级危房拆除户的非低收入农户给予3.84万元/人的异地搬迁补助。

(3)对其他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散户搬迁的非低收入农户给予1.5万元/人的异地搬迁补助。

2.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由区资规分局实施):

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的非低收入农户给予补助3.84万元/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与异地搬迁补助不能同时享受。

3.生态搬迁补助:

(1)符合市功能区生态搬迁政策的,由区功能办报送市功能办给予2万元/人的生态搬迁补助。

(2)符合莘畈水库功能区生态搬迁政策的,2万元/人的生态搬迁补助由区水务局实施。

(七)货币化安置补助

根据区搬迁计划,符合安置条件的整村搬迁农户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户签订搬迁协议、迁出户口、拆除旧房(含无偿收归乡政府或村集体)并经所在乡镇验收,提供户内人员名下所购商品住宅房屋不动产证(二手房)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手房),并承诺放弃下山移民安置或宅基地审批的,可申请货币化安置。符合条件的在其他搬迁补助的基础上,按政策安置在册农业人口每人增加6万元的货币化补助。

(八)廉租房政策

整村搬迁村中的低收入农户,有搬迁意愿但无购房能力的,可申请在安置小区实施廉租房安置。经本人申请、村、乡镇审核后,给予廉租房安置,并收取一定的租金,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农户自理。廉租房不得转租,农户放弃承租或亡故后无偿收回。实施廉租房安置的农户原住宅需拆除,户口迁入安置小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搬迁补助资金。

四、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九)贷款扶持

有贷款需求的移民户,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可向相关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发展生产、自主创业有资金需求的低收入农户,可享受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贴息扶持政策。

(十)就业促进

1.移民搬迁后的前五年内迁入乡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就业和生活状况调查,及时掌握移民户就业、生活情况,对就业、生活困难人员及时开展帮扶。

2.区机关、迁入迁出乡镇干部同搬迁户建立“一户一干部”的跟踪帮扶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农户解决技能培训、劳动就业和其他搬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迁入乡镇在安置小区积极组织开办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申报享受民政及功能区居家养老补助。

3.迁入乡镇及相关部门应加强技能培训服务。按照“就业到户、技术到人”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或其他有培训需求的搬迁农户,多形式开展创业就业培训,积极组织申报人社部门转移就业培训及农业农村部门实用人才培训,结合当地企业的就业岗位要求,开展针对性、菜单式培训,提升搬迁农户产业发展能力、经济组织创办能力和市场经营素质。培训当年新搬迁有劳动能力农户要达到100%,对历年搬迁农户制定轮训计划,不断提升创业就业技能。

4.迁入乡镇及人社部门应积极开展就业介绍,组织当地企业到移民安置小区开展招聘,鼓励和引导当地企业优先安排搬迁农户就业。区属国企积极吸收搬迁农户就业。

5.迁入乡镇和区机关有关部门应设立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优先吸纳半劳动力、弱劳动力搬迁农户。区财政对移民安置小区的公益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财政补助,由迁入乡镇组织实施。

(十一)来料加工扶持

鼓励和支持搬迁农户发展和从事来料加工,从事来料加工的低收入农户和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经纪人,享受来料加工扶持政策。

(十二)盘活资源

搬迁农户搬迁前与原居住村签订的山林和土地协议,在承担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继续享有本轮承包期内土地、山林等承包权,土地、山林可以自主经营、转包经营或退还集体。迁出乡镇、村集体应盘活利用迁出地的土地、林地等资源,积极推进对移民留下的土地、林地进行统一流转或租赁并争取功能区流转补助,增加搬迁农户收益。

(十三)经营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

在安置小区落实部分集体经营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用于发展来料加工、家庭工业和社区服务业,原则上控制在安置小区计容建筑面积的1.5%左右。集体经营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收益主要用于搬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和迁入地农户所在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

五、后续管理

(十四)蒋堂移民新村建成移民入住后,应打破原行政村或自然村界限,参照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建立社区服务体系,搬迁农户户籍关系迁入到移民新村,纳入新居住地乡镇管理。

(十五)搬迁户迁入移民新村后,在就业、教育等方面享有迁居地居民同等待遇,依法享受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迁入迁出乡镇做好管理衔接,人员管理以迁户时间为节点,迁户前以迁出乡镇为主、迁户后以迁入乡镇为主,另一方积极配合,确保管理职责不断档。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十六)“下山安居创富”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要把加快“下山安居创富”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下山安居创富”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七、附则

(十七)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方案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下山安居创富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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