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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川东北五市公积金“互认互贷”购房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


近日,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签约仪式在仪陇县四川张思德干部学院举行。广元、达州、巴中、广安、南充五市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明确八大合作事项,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建设,促进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根据协议,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携手共进,协作配合,持续深化区域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深化“互认互贷”,联动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研究跨区域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差异性和协同性,协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加强人员学习交流,积极开展党群共建活动。

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

是指在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当迁移至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的时候,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其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同时原城市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新城市的购房,有购房需求市民,可在已建立公积金合作的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来源 | 南充见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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