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发布26项便民措施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
也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调整全省落户政策
除南京、苏州市区除外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公安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
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
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
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vsEQS46TMSo_cFIHbqKggQ
图虫创意653368945030594561
江苏发改委意见稿
8月3日,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落户提到了以下内容: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
南京、苏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信息来源:
http://fzggw.jiangsu.gov.cn/art/2023/8/3/art_296_10971134.html
图源:摄图网-401737815
今年年初
苏州的户籍政策就有了一次调整
市区积分落户达400分即可
4县市重启房迁政策
苏州市区积分落户
申请条件:
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
2、正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和医保为必缴险种);
3、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设定400分的固定落户分值,申请人可随时申请办理,达标即可落户。
4县放开落户
昆山: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张家港:明确在张家港稳定就业生活的非苏州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太仓/常熟:本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注:对符合政策性落户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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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咱们省内落户更方便了
至于苏州的户籍政策还会不会再调整
请大家关注官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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