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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40条政策举措提振扩大消费省政府改革委山东省汽车限购措施

央广网济南8月9日消息(记者李舜)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8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若干政策措施》。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表示,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提振消费是当前扩需求的关键所在,关系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对筑牢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也十分重要。

胡薄告诉记者,消费需求加速释放,群众也期待更好的消费体验,这就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为全面落实近期国家出台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以及促进汽车、电子产品、家居消费等系列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立足实际,在前期有关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

据介绍,《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共40条政策举措。

一是强化大宗消费支撑,共12条。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家居家装促销等方面,有效满足居民的汽车、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优化服务消费供给,共10条。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大餐饮和住宿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增加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等方面,促进居民生活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三是培育新消费增长点,共11条。从壮大信息服务消费、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新零售、倡导绿色消费、培育预制菜产业等方面,挖掘释放新兴的、升级类的消费潜力。

四是优化城乡消费环境,共7条。从丰富城市消费场景、建设农村商业体系、补齐流通体系短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营造放心优质消费环境等方面,一体完善促消费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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