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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这些社区(村)土地征收征地李庄邓州市土地使用权邓州(隋朝)

来源:邓州在线

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3〕第17号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涉及邓州市湍河街道金雷社区、三里河社区、老李庄社区,花洲街道三里阁社区,古城街道建新社区、三里桥社区,张楼乡北张坡村、大丁村、大庄村、龚家村、小丁村、新黄庄社区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商服用地项目、住宅用地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五)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9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3〕第18号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涉及邓州市湍河街道金雷社区、老李庄社区、三里河社区、许庄社区、张寨社区,张楼乡小丁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五)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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