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要求,长泰区组织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按照《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2〕1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长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漳州市长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长泰区现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长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泰政综〔2017〕13号),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实施以来,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有必要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以凸显征地补偿标准的现势性,使之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合长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条件、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适当调整不降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使长泰区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交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长泰区人民西路126号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6-8338519,传真:8339219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