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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促进跨境资金自由流动围网横琴金融机构



7月24日,日新月异的金融岛和十字门商务区。 南都拍客 吕毅鹏 摄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正向纵深挺进。

8月11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也是横琴“电子围网”的“施工图”首次面世,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金自由流动渐行渐近。

“电子围网”

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 可实现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电子围网”又称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lectronic Fence Account,简称“EF账户”),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的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是指合作区金融机构在现有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内,通过分设账户标识为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境外机构、境外个人提供跨境资金结算及投融资汇兑等相关业务。此举措是为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总体思路

依托资金“电子围网” 促进琴澳各类要素流动高效便捷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围绕拓展优化自由贸易账户(FT)功能,构建资金“电子围网”。

其一,是促进合作区与澳门一体化发展,对标国际标准制订账户规则,通过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构建资金“电子围网”,在合作区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入流出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其二,是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民生。在资金“电子围网”适用主体和场景方面,聚焦合作区产业发展,支持合作区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港澳居民个人可通过资金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办理工作生活方面的资金结算,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满足港澳居民在合作区日常工作生活的需求。

其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交易监测、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电子围网”业务风险可控。在风险有效管理的前提下,依托资金“电子围网”促进琴澳各类要素流动高效便捷。

记者了解到,横琴“电子围网”公开提出可追溯至2021年9月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该文件明确指出构建电子围网系统,推动合作区金融市场率先高度开放。到今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到,要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

主要内容

“跨一线”资金可自由划转“跨二线”资金划转视同跨境交易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按“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同名有限‘渗透’”进行管理。原则上,“跨一线”资金自由划转,“跨二线”资金划转视同跨境交易管理。合作区机构“跨二线”同名账户资金划转实行额度管理允许有限“渗透”,资金使用参照负面清单管理。

例如,《征求意见稿》明确,除证券投资外,“电子围网”账户与境外账户之间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同时,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

对于各类市场主体开立“电子围网”账户的条件,《征求意见稿》做了详细规定。具体来看,对于区内机构,强调实质性经营并重点支持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对于境外机构,重点支持澳门的机构,以及“走出去”企业、“一带一路”项目的相关企业;对于境外个人,主要是便利港澳居民和合作区急需人才的生活、就业。

此外,其还明确“电子围网”业务的试点资格、验收要求和具体展业规范。金融机构应建立支持“电子围网”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相关系统,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以申请参与试点。

《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子围网”监管工作和风险管理安排。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根据宏观审慎管理要求,负责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本外币协调监管工作机制。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开展监测和日常监管,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唐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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