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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支持各地区出台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外资宣介商务部对外商外商投资环境

国新办今天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图说:发布会现场。(新民晚报记者杜雨敖摄)

陈春江介绍,《意见》有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比如,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二是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比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加快办理进度等。

三是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比如,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四是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比如,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等。

《意见》出台后,关键是抓好落实,确保尽快落地见效。《意见》包括六方面24条举措,涉及29个部门和各个地方,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一起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举措抓细抓实抓好。商务部将从4个方面推动《意见》的落实。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细化《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落实措施、时间进度、成果形式等。二是加强政策宣介。今天政策吹风会就是一次集中的宣介,未来将进一步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机制的作用,持续开展全面深入宣介,还将通过各级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把《意见》“点对点”推送给重点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争取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结合实地调研、企业座谈,及时发现和疏通堵点、难点,确保政策取得预期效果,增强外资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四是做好总结评估。商务部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杜雨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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