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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龙海这三处将成片开发!大力工业区建设区工业用地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区白水镇方田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规定,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海区白水镇方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龙海区白水镇方田村。

二、用地面积:22.2128公顷。

三、公示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

四、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龙海区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福建省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61号,邮编:363199,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96-6523362,传真:0596-6556536)。

附件:1.龙海区白水镇方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2.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龙海区白水镇方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及龙海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冠山东片区C-01~C-05地块控制详细规划》等,编制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龙海区白水镇方田村。片区“四至”范围:东至方田村山体,南至方田村耕地,西至县道512,北至漳武高速S40。

三、必要性本

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打造新兴产业平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推进产品迭代与技术升级,加快新兴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主要用途

本方案涉及片区用地总面积22.2128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片区的建设有利于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机械装备、健康食品、数字化服务。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用地,合计8.9218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0.17%,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规定。

五、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方案规划布局分区明确,与片区外道路、周边环境能互相协调,合理有效地利用片区内的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有效提升现有土地使用效益。

(二)经济效益本片区的建设可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动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惠及当地居民。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片区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生态效益本方案片区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好扬尘、噪音、排水等防治工作。片区规划的防护绿地包括道路两侧卫生隔离带及山体防护绿地,能有效涵养水源及防止崩塌、滑坡事故发生。片区建成后,普及污水管网,工业及生活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有效地控制因工程建设而引发的土壤侵蚀、水体污染。

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不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

七、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2龙海区白水镇方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区港尾镇斗美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有关规定,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海区港尾镇斗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龙海区港尾镇斗美村和隆教乡径内村。

二、用地面积:9.5157公顷。

三、公示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

四、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龙海区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福建省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61号,邮编:363199,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96-6523362,传真:0596-6556536)。

附件:1.龙海区港尾镇斗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2.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龙海区港尾镇斗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及龙海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沿海大通道以西、后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龙海区港尾镇的斗美村和隆教乡径内村,用地总面积9.5157公顷,其中:农用地1.5775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7.938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片区“四至”范围:东至沿海大通道,南至现状林地,西至现状园地,北至漳州市后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三、必要性

龙海区港尾镇斗美片区主要规划建设预制构件项目,符合城建市场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片区的建设可为漳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市政装配式建筑建设提供大量预制构件,可促进建筑业与上下游产业链深度融合,大力引进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建筑行业技术升级。

四、主要用途

本方案涉及片区用地总面积9.5157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片区建设有利于大力发展预制构件产业。公益性用地包含公路用地和防护绿地,合计3.8403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0.36%,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公益性用地面积不低于40%的要求。

五、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方案通过合理安排片区内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土地使用效益。片区内地块建设满足区域发展定位,均符合相关要求。保证片区内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经济效益本片区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在促进村镇区发展的同时,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增加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当地消费水平,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三)社会效益片区便利的交通条件可以形成一定的产业与人口集聚效应,缓解龙海区用地压力,工业用地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将促进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直接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吸引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降低龙海区就业压力。

(四)生态效益本方案实施过程中,以生态优先为原则,强调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节约使用能源、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在环境和资源可承载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建设和管理。预制构件厂为节能环保型企业,预制构件生产对水源的需求量小,基本不会形成工业污染水;也不是高能耗产业,对电的需求量属于通用企业的用电标准;对整个生态环境不会带来影响,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没有影响。

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不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七、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2龙海区港尾镇斗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东园工业区迎宾大道以西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规定,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东园工业区迎宾大道以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龙海区东园镇厚境村和秋租村。

二、用地面积:26.3561公顷。

三、公示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

四、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龙海区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福建省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61号,邮编:363199,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96-6523362,传真:0596-6556536)。

附件:1.东园工业区迎宾大道以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2.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东园工业区迎宾大道以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及龙海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漳州市龙海区东园工业区迎宾路以西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片区涉及龙海区东园镇厚境村和秋租村,用地总面积26.3561公顷,其中农用地17.8072公顷(含耕地面积12.7290公顷),建设用地8.3621公顷,未利用地0.1868公顷。片区“四至”范围:东至锦江大道,西至二环路,南至迎宾路,北至冠荣路。

三、必要性

本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动员镇产业集聚度、振兴龙海特色食品产业,助力东园镇及其周边地区实现乡村振兴。片区的建设推动该地区食品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有利于带动整个园区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产业集群、协同效应等产生大于甚至数倍于园区投入的整体经济效益。

四、主要用途本

方案涉及片区用地总面积26.3561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片区的建设是有利于大力发展健康食品。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园绿地用地、防护绿地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教育用地与水工设施用地,合计11.4497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3.44%,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规定。

五、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方案规划布局分区明确,与片区外道路、周边环境能互相协调,合理有效地利用片区内的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有效提升现有土地使用效益。

(二)经济效益本片区的建设也有利于促进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的建设发展,对于其他区域的经济也有带动作用。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片区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生态效益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以生态优先为原则,强调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片区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不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

七、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2东园工业区迎宾大道以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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