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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申报!事关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人社局申报人用人单位


福州住房保障消息来啦

2023年第三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

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正在进行中!

受理对象、申报方式

政策兑现等均已明确

一起来看看详情

福州2023第三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

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

NO.1

受理对象

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1-5型保障对象可申报。


1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

3型保障对象: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型保障对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型保障对象: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注意:保障对象学历、职称、业绩等条件达到新层次的,经申请认定后可按新层次住房标准予以保障。人才以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进行申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就高享受一次。


图源:摄图网-401251733

保障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1.在我市市属用人单位或“四城区”区属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2.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含福建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时处于在缴状态;

3.在我市四城区落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

4.人才保障家庭应在我市四城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商品住房买卖行为;申请家庭为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2年。

“我市市属或四城区区属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应为市属或四城区区属;企业地方贡献应为福州市市级或四城区财政收入;合伙制企业等不产生企业地方贡献的其他类型用人单位,申报人个人地方贡献应为福州市市级或四城区财政收入。劳务派遣人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均须为市属或四城区区属单位。

省高层次特级人才、我市工作的省市引进生、科级行政挂职博士不受用人单位及社保缴交的属地限制。

线下申报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1-5型保障对象,在2022年8月15日(《“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时)符合申报要求,在2022年8月15日(《办法》出台之日)至2023年5月19日(2023年第二季度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结束之日)期间购房,或在此期间结婚且配偶婚前在四城区有房,可通过线下方式申报。

(二)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购房的,仅可申请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或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结婚且配偶婚前在四城区有房的,仅2022年8月15日后新购置住房可申请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或购房贷款贴息政策,且配偶婚前自有住房不可享受相关政策。

(三)符合线下申报条件的人员,线上不予受理。

(四)上述对象提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第三季度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结束申报之日。若2023年第三季度结束申报时仍未提出申请,则不再受理。


图源:摄图网-500567812

NO.2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5日-9月5日

(补充材料时间:2023年9月6日-9月14日)

NO.3

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途径: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以扫描件或截图方式一并提交上传系统。

推荐服务:点击下方名片链接,关注【福州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界面发送【人才房】,即可下载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指南等内容。


(二)线下申报

1.申报途径: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属用人单位申报人提交至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初审申报窗口,市属用人单位申报人提交至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初审窗口。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受理窗口。

提醒:


符合线下申报条件的人员,线上不予收件受理。

人才应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其违诺行为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图源:摄图网-500564156

NO.4

申报流程

经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将向保障家庭发放《“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线上申报的由系统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线下申报的由初审窗口通知领取。

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发布在市人社局官网和“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人才服务-人才住房保障专区。

NO.5

政策兑现

政策兑现实行《资格证》制。《资格证》有效期两年,人才在取得《资格证》的两年有效期内,可向市国房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才集团等政策实施单位申请人才住房保障。两年有效期内未申请人才住房保障的,应重新申报

说明:人才购房补贴由市国房中心常年受理、负责发放;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不定期开展申报、由市国房中心负责配售;购房贷款贴息由市公积金中心常年受理、负责发放;人才租赁住房不定期开展申报、由市人才集团负责配租;人才租赁补贴由市人才集团常年受理、负责发放。

政策兑现流程图


申报已经开始啦

持续到9月5日

有需要的小伙伴

可以去申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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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好年华聚福州人才网、福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阿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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