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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北京执行“认房不认贷”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 阮修星)继广州、深圳、上海后,北京市也宣布落实“认房不认贷”。9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央行北京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按照北京目前的政策规定,如果是首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5%,非普通住宅则为不低于40%。如果是二套房,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非普通住宅则为不低于80%。以一套50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如果认定为首套,首付则为175万元;如果认定为二套,首付则为300万元,两者相差125万元。

分析人士称,北京作为全国楼市的“风向标”,此次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信号意义重大。“认房不认贷”政策出台,有利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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