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做好统战工作 助力民营经济工商联高质量

做好统战工作 助力民营经济工商联高质量

□吴海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为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民营经济统战理论的丰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高度重视,作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新的重要论断,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等新课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是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民营经济统战理论。

当前,受到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越是任务艰巨、挑战严峻,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领航指向、赋能加油。

《意见》首次将民营经济定位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凸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体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吹响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时代号角,对引领民营经济在新征程上作出积极贡献有着深远影响。提出“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公布的一系列务实举措为民企纾困解难送去“及时雨”。随着《意见》发布、解读工作的切实推进,党和国家的政策红利必将加速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动能。一系列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重要领域,为民营企业打开了大显身手、建功立业的广阔天地。

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要突出政治性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全党的重要工作。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作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思想,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各级工商联党组要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充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民营经济统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赢得企业家尊重,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增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和凝聚力。要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不断筑牢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基础。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时刻把住理想信念的“总开关”,站稳政治立场,始终让党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不断增进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

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要突出时代性

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民营经济人士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受疫情等多方因素影响,我省民营经济很多行业和企业还在恢复期。

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深刻认识时代发展形势,准确理解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坚定明确态度,抢抓党和国家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机遇。要以深挖内需潜力为契机,努力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抢占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高水平创新引领企业在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轨道上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要激发我省民营经济人士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国家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我省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提高创新能力,落实全省创新发展大会精神,不断开创我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

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要突出实践性

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勇于实践、大胆发展,不断开拓做大做优做强之路。要苦练内功,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不断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之基。要守正创新,坚持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念,努力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之魂。要进一步增强从全局把握问题能力、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等,集中精力做优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把准正确政治方向,在深学理论中坚定道路自信,在正确理解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中坚定理想信念和发展信心。

各级工商联和所属商会要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政企、银企、法企沟通,形成各方面既明确分工又高效协同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以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帮助企业解决好最关心最现实的企业发展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和壮大一支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民营企业家队伍,带动民营经济人士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活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要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勇于履职尽责上下功夫。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法治体检等活动,深入开展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活动,宣政策、解难事、办实事,积极搭建党委政府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的“亲清直通车”,扩大商会组织影响。以纪念黑龙江省工商联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展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工商联的重要贡献,助力民营企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竭力推动龙江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持续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舆论环境,为民营企业聚精会神干事、心无旁骛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链接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大方面制定了45条意见,聚焦破解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偏弱症结,持续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市场、社会环境,加力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

《意见》中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七大方面为:一、增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二、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三、打造公开透明政务环境;四、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五、打造高效便捷金融环境;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七、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