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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男子2千元存银行20年,到期后取9万,银行:只能付9千储户存款骆先生银行经理银行工作人员

2009年的一天,河北青县的骆先生,一纸诉状将当地的中国农业银行告上了法庭。上诉原因为:二十年前骆先生积极响应银行出台的定期政策,在青县中国农业银行存下了两千元的定期存款。

当时的存单上也写得清清楚楚,二十年后将会连本带利一起给骆先生返还九万元,但是到了二十年之后的这一天,骆先生兴高采烈地去取钱的时候,却被告知只能兑现九千元。

九万变九千?这样的委屈让骆先生一肚子火,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之下,骆先生便把这家银行告上了法庭,希望法律能还自己一个公道。那么,银行为什么拒不履行承诺呢?骆先生的案子最终结果又如何?让我们一同走进他的故事。



图丨中国农业银行

高利率二十年定期存款引人心动

骆先生是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的一名商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创业,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里,也算得上是一位小有成就的富人,手头有一些积蓄。

1989年,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面向广大储户,推出了一项名为“生活基金”的储蓄业务。这样一项业务,迅速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其中就包括骆先生。

骆先生十分清楚地记得,当年银行出台政策的时候,宣传单上写的是:生活基金是一项特殊的定期存款业务,客户在该项目之下存入的钱款将按照国家利率和保值补贴来计算累计利息,定期存款时长则分为9年,12年,15年,20年四个档期,供客户自行选择。



图丨宣传单

当然,我们都知道,银行的死期存款,期数越长,利息越高。当时的青县支行,还为储户们设计了一张宣传表格,表格上的内容便是对于这项“生活基金”业务,各期以及各存款数所对应的最终可取金额。

表上的金额有200,300,400,500,1000,1000等,搭配上4个时长档期,可供客户选择的方案就有许许多多了。

当骆先生看到表单上的额外批注,也是最大的一项,即“存2000元,20年定期,20年期满之后可一次性兑现本息九万多元”时,他就心动了。



图丨表格

要知道,在1989年,通货膨胀并没有多严重,钱也远比现在要值钱得多,那时候的两千元钱,相当于许多双职工家庭一年的所有工资。但是对于骆先生这样小有成就的商人来说,他当时手头还算宽裕,这2000元他还是拿得出来的。

而且彼时骆先生的儿子刚出生没多久,想到自己幼小的孩子。骆先生认为,现在存下这笔钱,二十年后拿到的九万多元刚好能给自己的儿子上大学的学费,自己又刚好有这样的能力去存钱,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骆先生带上2000元钱,到银行办理了这项“生活基金”业务,以此存入了2000元,并定期20年。

存完这笔钱后,骆先生便把这件事情忘记了。这些年来他的生意风生水起,也没有遇到过急需用钱的地方,所以他也没有想起过生活基金里的两千元钱,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二十年。



图丨存钱

九万存款化为泡影,银行解释,政策有变,不符合国家规定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二十年,转眼到了2009年的秋天,骆先生在卧室抽屉里找东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自己在二十年前存下“生活基金”的存单。这张泛黄的单据,一下子勾起了骆先生的回忆,让他回想起了自己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那两千元钱。

“算一算时间,刚好满20年了,现在去取的话,应该就是九万多元了吧”,骆先生这么想着,一边乐开了花。虽然在这个时候,九万多元钱并不算什么大数目,但是用来交儿子上大学的学费肯定是绰绰有余的,多出来的部分还能补贴一些孩子的生活费。

想到这里,骆先生顿时觉得二十年前的自己,十分明智。于是他便拿上那张泛黄的存单,兴高采烈地去了银行。

到了银行,骆先生将手中的单据交给柜台工作人员,并说自己要一次性取出那九万多元。但是柜台的工作人员在看到这张历史悠久的单据时,却傻眼了。



图丨取钱

他们都无法判断,这张超过他们工龄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也无法定夺,在现在的情况和政策之下,银行还能否兑现当年的承诺。

所以在工作人员的面面相觑之下,这张单据被送到银行上级手中,进行相关的鉴定,以确保单据的真实性。

经过银行的层层鉴定,最终的结果为:骆先生所持的单据确实是二十年前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所开出的,且上面的印章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这使骆先生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但是银行经理后面说的话,却又让他泄了气。

尽管单据是真的,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银行经理却说,银行如今只能为骆先生兑现九千多元,而并非骆先生所想的九万多元。



图丨工作人员

骆先生一听就急了,究其原因,银行经理说,国家近年来出台的规定是死期存款最多可存五年,且相应的利率也不可能达到如此之高,所以存二十年是违反规定的,两千元变九万元更是无稽之谈。

在经理的这一番解释之下,骆先生的想法化为了泡影。此时的骆先生,有一种极为强烈的被欺骗感。无论如何,二十年前这家银行的政策确实是那样出台的,且他也是按照相应的流程顺序来存款和等待的。

咽不下这口气的骆先生,在与银行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这家银行告上了法庭。



图丨告上法庭

同样遭遇

与骆先生一同打官司,提起上诉的,还有一位胡女士。1989年,胡女士的父亲同骆先生一样,被这家银行所推出的“生活基金”项目所吸引。

当时胡女士父亲的工资并不高,但是为了给女儿攒下一笔嫁妆,让女儿日后的生活能够多一份保障,他还是咬咬牙,将自己一年半的工资,也就是600元钱,存了进去。

他们期待二十年之后能得到两万多元,后来胡女士家里并不是没有出现过急需用钱的情况,但是因为害怕受损失,尽管十分困难,他们也从未动过这笔钱,一直等到二十年之后。

当胡女士的父亲到银行准备取出这笔钱时,却经历了和骆先生一模一样的情况,经理的解释如出一辙:不符合国家规定,无法兑现两万元,只能兑现两千多元。

老人期盼了二十年的存款,如今却缩水到了十分之一,听到这样的结果,胡女士的父亲气得差点心肌梗塞,只能落寞地回到家里。



图丨银行不履行承诺

胡女士听说这件事后,感到十分气愤。尽管在现在这个年代里,两万多元并不多,但是这笔钱代表的是父亲对自己的宠爱和牵挂,是父亲长达二十年的一个念想。

于是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还年迈的父亲一个公道。这时候,胡女士结识了与父亲有同样遭遇的骆先生,同病相怜的二人决定一起通过法律维权。



图丨法律的武器

法院里针锋相对,结果却不尽人意

在审理这件案子时,法院综合考虑到了种种因素。

银行拒不兑现二十年前承诺的说辞是:第一,骆先生和胡女士所持的存单时长为二十年,远远超过了现如今国家规定的死期存款最高年限五年,超过了最高存款期限的存期是无效的,且会被银行自动转为活期存款;

第二,骆先生与胡女士所要求的利息,不符合国家现在的规定。对于银行存款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如今有统一的规定:最高存款利率不能超过3.60%,而骆先生与胡女士所要求的利息则远远超过了这项规定。所以在这样的规定之下,银行无法为两位按约定兑现存款。

听到这里,骆先生和胡女士更加生气了,认为这家银行摆明了是在把他俩当冤大头。两人开始据理力争。



图丨银行解释

骆先生和胡女士提出,第一,自己的存单都是二十年之前的,按照二十年之前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所以并不应该受到现在规定的影响,因为当年存款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些规定。

第二,就算银行因为央行出台新的政策而改变了规定,无法沿用之前的政策,那么储户们也应该拥有知情权。在政策发生改变之时,银行应当通知到相应的储户,让他们来把钱取走,而不是一直放在银行。

第三,他们的律师表示,即便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出台于骆先生和胡女士的父亲存款之前,也无法影响他们的存款效力。因为这些相关的规定只能算得上是银行部门的规章制度,用来约束相应的金融机构,而不能归于国家法律范畴,更不能影响储户的切实利益。



图丨据理力争

面对原告和被告的说辞,法院进行了慎重的审理。最终,法院认为,骆先生和胡女士的存单,都是在他们与银行双方自愿条件下所签订的合同,并且加盖了银行的公章,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央行的规定在他们的储蓄合同生效之后才出台,所以不具备溯及力。对于此事,银行理应按照二十年之前的规定来进行处理,而不是受现有新政策的影响。

所以在最终结果上,法官宣布原告骆先生和胡女士胜诉,银行应当根据存单,对他们进行兑现。虽然说赢了官司,但是法院宣判的兑现金额,却让骆先生和胡女士都笑不出来。

因为最终法院判决,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应分别支付给骆先生9000多元,支付给胡女士2000多元。这样的结果,与没打官司之前,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图丨宣判

相当于骆先生和胡女士花费了巨大的心思,钱财以及精力,最终只是获得了法院精神上的认可,但结果却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改变。最终两人还是只能拿到本来应得金额的十分之一,这次看似成功的维权,似乎还是失败了。

然而胡女士和骆先生并没有放弃,他们决定据理力争,再次维权,于是他们一同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希望最终能讨到一个公道。

骆先生和胡女士维权的结果,我们无从得知。但是他们在遇到侵权事件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方进行抗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都应该具有维权意识,做权利的主人。



图丨沧州市人民法院

银行不负责任事件层出不穷,是何原因?

随着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上世纪的一些古早存单,正在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银行里,经常上演诸如“存单太老旧,找不到相应的资料”或是“早年的政策与现在不符,无法兑现”等问题。

这样的问题,让那些早年的储户们感到十分头疼,并且这些问题经常因为找不到解决办法,无疾而终,最终受到损伤的,也都是储户们的利益。



图丨银行

湖南某市的刘先生,1989年时也被银行的政策所吸引,在当地的建行办理了一项1000元保值储蓄业务。该业务宣传表明,存款满二十四年,连本带利到期后可以取到十万元。

二十四年过去之后,这家建设银行却声称,这项保值储蓄业务早就已经停办了,不能再按照原来的宣传来进行兑现。本来可以拿到十一万元的刘先生,最终只能拿到六千多元。

尽管这样的处理结果十分不公平,刘先生也感到十分生气。但是无奈银行不肯松口,一口咬定国家规定,无法违背,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图丨存款单

《北京青年报》也曾报道过这样一起新闻:北京的李女士是一位生意人,手头比较宽裕,在1996年的时候,她在工商银行的朝外储蓄所里存了一万六千元。但是由于李女士平时太忙,无暇顾及,时间又过得很快,所以她便忘记了这件事情。

直到九年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女士才把存单翻出来,但是当她到银行取钱的时候,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由于银行的系统升级换代,所以新的系统里并没有当初李女士存款的资料,这项取款业务也无法办理。

言外之意就是,除非李女士找到九年前的那些存款资料,否则就无法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图丨银行宣传

还有河北省平山县陈嘉峪村的陈兰平先生,他的父亲临走前为他留下了一张1000元死期存单,但是银行却因为系统更新没有相关资料,而拒不兑现。

所以从2006年到2014年,陈先生一直在为父亲留下的这笔遗产而四处奔波,想要拿回父亲留下的这笔遗产,但是最终却没有结果。



图丨奔波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技术的更新,银行的工作确实因为有了新的技术而更加便捷,储户们的业务办理也变得更加快速而便利。但是随之出现的老存款问题也在不断上演,更重要的是,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大多数银行的处理态度,其实是令人心寒的。

许多银行的工作人员都没有把心思,放在为客户解决这些困难上,而是选择了用“国家政策有变”,“时间久远,无据可考”等借口来进行推诿,不按照约定的承诺来为储户兑现,有些时候甚至还会出现拒不兑现的情况。

深究事情发生的原因,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老旧存单问题的出现,其实基本上都属于银行自身的问题。而银行这样推脱责任,拒不解决的行为,则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表现。



图丨推出业务却不予兑现

结语

老话说:“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尤其是对于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来说,信任问题其实是最重要的一点生存之道。只有获得了储户们的信任,银行才能有运转下去的血液与动力。

但如果只是一味地推卸责任,拒不认账,让这样不愉快甚至打官司的事情越来越多的话,那么银行与储户之间必将会产生信任危机,这样一来,银行的生存也会出现问题。

所以,各大银行都应该就老旧存单问题进行相应的反思,我们期待看到银行能够真诚地为储户们解决这些问题,多一点契约精神和服务意识,才能多一点信任,多一点合作共赢。



图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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