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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存款利率能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净息差商业银行收入证明

9月1日,多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下调存款挂牌利率,这也是继今年6月初全国性商业银行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后的再度下调。与6月份相比,此次存款利率调降幅度更大,且主要针对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比如,工商银行与农业银行下调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至1.55%、1.85%、2.2%和2.25%,而此前分别为1.65%、2.05%、2.45%和2.5%。

下调存款利率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解决银行息差低,还是为了解决实体经济融资贵,这是一个问题。这也不是有关方面一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就能全面概括的,而必须看实际情况,看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是否得到有效降低,看降低存款利率的利益,有没有与实体经济共享。



融资贵,一直是困扰实体经济的难题之一,甚至可以说是最大的难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贵的矛盾更加突出。融资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的存款利率高,存款带来的融资成本压力很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策层和管理层加大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力度,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从而带来存款利率逐步下降。尤其是今年,已经两次下调存款利率,且下调的幅度较大。如此一来,也就给下调贷款利率、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更大空间。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些“节约”下来的利息,是否能够有效转化到实体企业身上,能否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帮助实体企业克服困难、走出困境,从而有效增加居民就业、有效提高员工的薪酬水平、有效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如果融资成本的降低,能够带来实体企业经营状况的好转,并带动就业空间扩大,那么,降低存款利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居民的利益让渡也就值得了。



相反,如果降低存款利率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银行的息差下行问题,为保护银行利益服务,而不是为了降低实体企业成本,那么,对存款利率下调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就需要重新评估、重新评价了,否则,不仅会影响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影响决策层对宏观经济政策作用的客观评价和合理判断,而且会对实体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使决策层无法准确了解实体经济的实际状况,无法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

正因为如此,在出台降低存款利率政策的同时,管理层一定要对政策的作用和效率进行科学评估、客观评价、合理分析、有效比较。存款利率下调的利益,到底有多少是传递到实体经济领域的,又有多少是被银行消化的,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有没有降低,银行息差占用了多少存款利率下调资源,是银行占用的多,还是实体企业享受的多,需要精准分析,需要有一本非常明细明确明了的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二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为1.74%,已降至近年来低位。这就是问题了,也是舆论和公众的担忧与顾虑了。因为银行的净息差走低了,而且是近年来的低位,就难免会出现银行将存款利率降低带来的利益用于弥补净息差,以提高净息差水平了。如此一来,下调存款利率对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作用也就非常有限,政策的落脚点也就到了银行净息差身上,而不是实体经济。



客观地讲,1.74%的净息差,对银行来说,确实不高,在世界上也是偏低水平了。今年一季度,经过持续加息,美国的净息差也超过了3%,欧洲国家也都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发达经济体银行在投放资金过程中,附加的融资成本一般都很低,甚至没有,净息差是真正的净息差。相反,我国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过程中,经常伴有一些非利息因素的东西,都成为了企业融资成本的构成部分,导致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远高于利息。因此,净息差并不是银行唯一收入来源,为什么中国的银行都是赚钱大户、利润远高于其他国家银行,原因就在于此。

所以,在分析银行净息差的同时,还要与企业的融资成本结合起来,贷款利率与实际融资成本之间的差额,就是银行加在企业身上的另一种“息差”,也应当计算到净息差范畴,而不是游离于净息差之外。否则,无法做出客观判断、理性分析,无法对存款利率下调的作用做出正确评价,也无法全面了解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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