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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发布“认房不认贷”政策

央广网海口9月14日消息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9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海口市发布“认房不认贷”政策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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