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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让民营经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商会福建省

1月30日,宁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里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提振全市民营经济人士发展精气神,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永宁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缪绍炜对相关文件作政策解读,市工商联主席黄世霖和8家民营企业家代表交流发言,省工信厅副厅长郑伟讲话,市委书记梁伟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民营企业是宁德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压舱石,民营经济占据宁德市重要地位。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约2735亿元)占全市GDP的7成以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创造8成以上的税收,成为财力增加的重要源泉;投入6成以上的投资,成为推动发展投资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占企业数9成以上,吸纳8成以上的就业岗位,成为就业的最大主体;孵化出9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9成以上是民营企业,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梁伟新指出,宁德有如今的发展局面,广大民营企业贡献突出、功不可没。与宁德发展同成长、共进步,全市民营经济也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逐步成为宁德市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这些年,宁德的民营企业发展,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一是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全市民营企业从2000年的2万多家增加到现在的50万家;二是企业个头越来越大。宁德百亿级乃至千亿级企业不断涌现,一些企业从宁德走向全国、走向全球,成为世界一流的知名企业;三是企业创新越来越强。获批建设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99个,2021年全市R&D增长45.8%、增幅全省第1,总量达到77.01亿元、居全省第4;四是企业效益越来越好。2022年,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费用下降1.05元,实现利润311.5亿元、增长78.4%。

梁伟新表示,宁德发展正处在“可以大干一番”的时候,民营经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民营经济与宁德发展命运与共、休戚与共,宁德发展的节节攀高,也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大舞台。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大力弘扬“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在新时代新宁德建设进程中奋进接力、续写辉煌,干出一番新天地、成就一番新事业,好上加好、不断向好。梁伟新对广大企业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在大浪淘沙中勇毅前行;二是希望大家守住本源、专注实体,在做强主业中行稳致远;三是希望大家放胆开拓、创新创造,在搏击商海中再创辉煌;四是希望大家秉持初心、不负时代,在胸怀天下中走向未来。

梁伟新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必须厚爱三分、服务满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自肺腑的尊重企业家、感激企业家、服务企业家,重点做好“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有呼必应、随叫随到”“言而有信、说到做到”“亲上加清、交往有道”四件事,让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在宁德安心投资、顺利办事、舒心创业、温馨生活。

张永宁指出,宁德是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的地方,民营经济始终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不管是草根起家的传统产业还是异军突起的新兴产业,不管是从事一产二产还是三产,不管是龙头企业、大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都为宁德经济增长、就业创业、民生改善、科技创新、城市形象提升等各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民营企业立下的汗马功劳,对他们的付出与奉献致以感谢和敬意。张永宁要求,要始终把民营企业的事当作“家里事”,尤其要增加与民营企业同理心、共情意,设身处地为民营企业着想,多“雪中送炭”,做“君子之交”,努力让各类民营企业在宁德都能茁壮成长、成就梦想。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扬“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的精神,保持“敢闯”的劲头,抢抓机遇、坚定信心,聚焦实业、深耕主业,争当创新排头兵、创业主力军,打造更多“百年老店”,走好“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在加快建设“一极四区”、奋力谱写“宁德篇章”的发展大局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针对此次参会企业涉及的行业特点及产业发展需求,宁德市委、市政府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综合类、产业类、人才类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政策汇编2023》一书。该汇编收录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涉及助企纾困、企业培育、人才支持、减税降费、要素保障等有关政策文件47份,全力为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深入了解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推动企业用足用活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宁德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新出台了《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以下称《方案》《措施》)两份文件,大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缪绍炜专门对两份文件进行了专门解读。

会上还举行了政银企项目签约仪式,共签约政银企合作项目35项,合计113.12亿元,其中,签约政企合作项目17项,合计85.75亿元(均上台签约);签约银企合作项目18项、合计27.37亿元(上台签约项目13项、合计25.28亿元)。

附《方案》《措施》全文

《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宁德市民营企业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围绕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24条政策,目的是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实现“小切口”带动“大提升”,助力宁德市民营经济发展融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一是突出要素保障。重点从人才保障、金融支撑、用地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保障措施。如:人才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参评宁德市“天湖人才”和“特支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支持企业通过“人才飞地”借智引才。从医疗教育等方面完善人才服务保障,被认定为“天湖人才”一类和特支人才中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参照享受宁德市二级医疗保健待遇。金融方面,推广“科技贷”业务,依托“宁易融”“金服云”等平台,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用地保障方面,提出服务小微园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旧工业区改造,参与低效用地盘活;对位于工业园区内的民营企业项目用地,市、县两级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给予安排。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专项行动,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二是突出软环境优化。重点从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维护企业家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如:政务服务方面,推广企业开办等“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行业协会商会方面,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搭建企业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企业之间供需对接、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搭建劳动力、原材料、运输服务供需等对接平台。维护企业家权益方面,开展企业季谈会,常态化听取企业呼声、诉求,健全问题收集、督办、反馈、销号闭环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面实施《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打响“宁德服务”的意见》,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

三是突出产业政策扶持。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方面,实行分类精准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促进产业链贯通;中小企业结合行业特色实施“一业一策”,注重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创新发展方面,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平台建设、智能制造、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结合地方特色提出了支持的行业、领域,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机电器、电动船舶、现代农业等。同时在资金补助上给予奖励,如:“对新投产纳统企业、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商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等。

《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

该文件是对《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进一步细化落实,重点聚焦现阶段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围绕用地需求、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减税降费、用工保障、信用服务等六个方面,配套研究出台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加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用地需求保障方面(即措施中的第一条至第五条),重点实施优先保障优质企业用地需求、鼓励优质企业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推进工业小微园建设、促进电商园区建设、解决历史遗留权属问题等措施。重点体现在:一是鼓励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等方式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用地容积率下限原则上在原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10%以上,容积率上限可提高到3.0;二是对电商云仓类新型物流园区运营单位、园区考评前三名、电商行业活动等进行奖励,着力降低快递物流费用成本,促进电商企业入库纳统孵化,逐步完善电商生态;三是参照信访工作采取“领导包案、化解积案、逐步销号”的做法,推动民营企业历史遗留的不动产权属问题解决。

二、技术创新保障方面(即措施中的第六条),主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中心试点的牵头单位和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三、围绕金融服务保障方面(即措施中的第七条至第九条),重点从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强化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等方面,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重点体现在:一是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通过延后计息、贷款减息、免收罚息和违约金等,减轻小微企业还息压力;三是强化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将平均年化融资担保费率从1%降至0.8%以下,并对单户担保金额在20万(含)以下的融资主体酌情免收担保费用。增设再担保保费补贴资金专项,提高市县两级担保公司分险业务规模。

四、减税降费保障方面(即措施中的第十条至第十一条),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减轻社保缴交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

五、用工服务保障方面(即措施中的第十二条),鼓励“以老带新”“以工引工”,重点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同时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六、信用服务保障方面(即措施中的第十三条),主要是支持企业信用修复,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缩短修复办理时限。对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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