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中基协系统更新:合伙制、公司制基金产品重大变更需提交历史沿革说明!私募基金

中基协系统更新:合伙制、公司制基金产品重大变更需提交历史沿革说明!私募基金

小伙伴反馈,在协会信披的产品重大变更模块中多了一项“合伙企业(公司)设立以来历史沿革说明”, 有涉及合伙制和公司制产品的小伙伴也注意一下,之后是要上传相关的历史存续中股东变更及对外投资的情况说明文件的。


据悉,其实该要求并非新要求,此前协会的备案反馈中就有要求如果有限合伙(公司)主体 设立超过6个月的需要提交历史沿革的相关说明文件 ,以此证明没有在未完成协会备案的情况下就进行对外投资等产生基金实质的情况,此次只是系统的一个配套升级。

相关依据:中基协2022年发布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中的一条:“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的工商登记成立日早于基金成立日(*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成立日证明以基金合同签署日期或投资者对本基金首轮实缴款到位时间为准。)6个月以上的,需要上传合伙企业或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历史沿革说明,历史沿革说明需包含历次合伙人/股东变更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

另外小编提醒一下,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未备案的基金产品,大家可以及时自查一下是否有存在相关情况的可以及时整改以免影响新产品备案。

【特别声明:该公众号聚焦服务于私募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落户全国基金小镇,协办私募基金牌照,产品合规设计备案,监管募集资源对接,基金税务筹划,银行券商私募创投等资源群对接,本文仅供参考阅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