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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连云港市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

2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2月8日收到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法人/主要负责人:)。

另外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李睿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办理虚假业务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连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

尹贵珠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办理虚假业务,虚挂工作人员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连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

缪慧娟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连银保监罚决字〔2023〕12号)。

徐政亭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连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姚广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连银保监罚决字〔2023〕9号)。

中国人寿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中国人寿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010.12亿元,同比下降3.68%;归母净利润311.17亿元,同比下降35.82%;扣非净利润311.82亿元,同比下降35.9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27.14亿元,同比下降1.3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01亿元,同比下降24.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7.35亿元,同比下降24.32%;负债率90.99%,投资收益1653.54亿元。

中国人寿(601628)主营业务:提供人寿保险及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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