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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市场等违规行为,中国银行被罚3280万元金融刘连舸小微企业农商银行

2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于近日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3.88亿元。

其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对中国银行总行罚款160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680万元,合计罚款328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存在七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看,中国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一、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三、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市场;

四、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

五、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

六、向银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七、违反监管规定向小微企业客户收取承诺费、咨询费。


与此同时,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岑朝武对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发生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问题负有责任,时任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卓左对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发生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管理费问题负有责任,两人均被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在罚单公开披露的当日(2月17日),中国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免去刘连舸同志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

据了解,据悉,刘连舸出生于1961年,2018年起在中国银行工作,任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部长级),2019年6月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此前,刘连舸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多年。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严肃市场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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