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庆微媒
大庆市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通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我市消费市场回暖复苏,按照“活力大庆”行动部署,开展“暖春High购季”主题促销活动暨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月21日9:30至3月15日24:00
二、发放额度
本轮政府消费券共2300万元。
三、发放档级
具体分为5个档级:
1.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00元(含),可使用40元政府消费券;
2.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0元(含),可使用100元政府消费券;
3.单次消费金额超过1000元(含),可使用200元政府消费券;
4.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000元(含),可使用400元政府消费券;
5.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含),可使用1000元政府消费券。
四、领取方式、使用规则
(一)领取方式。
消费者在手机端先行下载注册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进入云闪付APP首页,点击“本地专区-政府促消费”,选择“大庆政府消费券”点击查看,选择想要抢的消费券,点击抢券,输入验证码,即可领取消费券,每人每个档级可领取一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二)使用规则。
领券成功后保存在“我的票券”中,到参与活动企业店内享受自动满减消费,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者付款时须将云闪付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云闪付定位不在大庆市的消费者不能使用消费券。
①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消费券可在全市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使用。
②政府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
③政府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④如发生退货,消费券作废,视为已使用不予补发。
五、适用范围、参与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次政府消费券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限额以上服装百货(超市)、数码家电等零售企业(含限额以上大个体)。
(二)消费者参与条件。所有大庆市居民(包括外地来庆人员)均可参与。
(三)企业参与条件。
1.参与单位: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零售法人企业(含限额以上大个体)。
2.支持“云闪付”二维码交易,主、被扫均可。
3.拥有POS机或者码牌的结算账户。
4.本活动由企业自愿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名,符合条件即可参加。
(四)报送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活动截止日期前符合参与条件的企业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
县区商务部门联系表
(五)有关要求。
1.参与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结合实际推出让利优惠,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同时做好活动宣传。
2.参与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作弊、进行虚假交易等套取活动资金,需留存活动期间收银、出库等视频、台账资料,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况的,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3.参与消费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大庆市商务局
2023年2月17日
来源:大庆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