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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又一地即将征地拆迁!征收青苗补偿费赣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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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该方案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的,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寄送信函、当面反映意见等方式向湖江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可依法提出听证申请。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府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3年 3 月 30 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湖江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确定。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程卫国

联系电话:15870718468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

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顺利推进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建设,规范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均适用本方案。被征收土地位于湖江镇湖江村花园组,夏浒村山塘、下桍、夏府、中街、大街、街头、上街、下街、绣花、井畔组等。

经调查,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约400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主要地类为林地、水田、旱地、坑塘水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青苗主要为林木、蔬菜、果树等;涉及拆迁房屋约22栋,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涉及迁移坟墓约80穴;涉及一个养鸭棚约5.85亩。具体项目用地范围以征地预公告发布的征地红线图所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地目的

征收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所涉及集体土地,是为了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网络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全区构建“一圈五环”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格局的重要节点项目。项目建成可彻底实现北片乡镇撤渡改桥的迫切需求。

三、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赣县区人民政府为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为征收部门;湖江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四、征收土地补偿

1.征地补偿费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进行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青苗补偿费按鱼塘2000元/亩(养殖坑塘涉及开挖的按4000元/亩补偿开挖费),耕地、菜地800元/亩予以补偿,其它青苗补偿费按附件2执行。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名贵树种给予适当的移植费用。

2.征收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归被征地村民或者其他合法权利人所有;被征地村民已经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所有。

征收承包期内的农业开发土地,现地类征地补偿费高于开发前原地类的,高出部分归现开发经营者所有,开发前原地类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土地承包人所有;现地类的征地补偿费低于开发前原地类的,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土地承包人所有。

3.土地面积的确定,由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来源:赣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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