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关于滕南3处村居纳入搬迁棚改计划的回复征收

关于滕南3处村居纳入搬迁棚改计划的回复征收


2022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做好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城一体发展的议案)

善南代表团各位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对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庄逐步实施搬迁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做以下回复:

经核实,高庄居和南刘庄居老村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为住宅用地,可以用于安置和开发

对于在村庄搬迁中涉及办理国有土地征收手续的,需要村庄拆迁完毕后,回迁区域可以直接予以征收,开发地块中将符合两规的地块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后予以征收。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