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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研究院2023年中国长护险发展洞察报告养老医保商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

“两会”期间,作为社会热议话题的民生与养老受到诸多代表及委员的高度关注。其中,以“保险+养老”模式分散老年群体及相关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被认为是纾解养老难题的有效金融手段。长期护理保险这一聚焦老龄人口失能的险种,同样成为各代表提案的重点内容。长期护理保险,部分地区又称长期照护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对中国保险业和参保人员来说,长护险仍为处于发展早期的险种。然而,在呼啸而至的老龄化浪潮和不断增多的老龄失能人群背景下,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长护险体系已成为了无法忽视的社会性命题。


普惠金融模式,缓解由失能带来的长期照护风险

目前,我国长护险由政府主导,被认为是医疗、养老等之外的社会保险“第六险”。互助共济和失能风险覆盖是长护险的两大重要特征,决定了其作为社会保险的普惠属性及其与“五险”的根本区别。互助共济的筹资方式原则上意味着责任共担、风险共担,具备普惠金融特性;而失能风险覆盖则划定长护险的保障范围为失能人群,即通过照护手段维持人体基本机能状态,区别于覆盖疾病治疗与康复的基本医疗保险。

我国对长护险制度的正式探索源于2016年,政策与社会需求成为驱动长护险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1)国家政策引导长护险试点落地,地方政策确立差异化试点内容

2016年,人社部正式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广州、青岛等15城率先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探索中国特色长护险政策体系,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长护险正式试点落地。2020年,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扩大长护险试点范围,并针对保障范围、筹资方式等做出指导性框架。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各地相继出台差异化长护险试点政策,结合各地收入水平、物价水平、老龄化现状等,明确包括失能等级评定、缴费渠道、保障金领取等在内的具体试点执行标准。同时,为构建多层次长护险保障体系,我国政府鼓励商业性保险参与长护险经办,并出台相关政策,以强化对商业保险参与长护险行为的监督。


(2)老龄化加剧背景下,长护险分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风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2.098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4.9%。随老龄化趋势而来的,还有失能人群的扩大。2015年,根据中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我国失能人口总数达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根据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预计,这一数字在2025年或上升至7,279.22万,并于2030年破亿,失能人群的照护问题日益凸显。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整体生育水平下降和家庭小型化趋势的深入,传统的家庭内部代际照护的模式难以为继,“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风险,为相关家庭带来心理、经济与精力上的三重负担,社会性养老照护体系亟待建立。作为分散由失能引发长期照护风险的长护险,顺应家庭对养老照护的保障需求,是社会养老体系的重要一环,逐渐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社会保障短板的有效金融手段。



政策性长护险探索进行时,商业性长护险面临较大供需缺口

相较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保险行业较为成熟的国家,我国无论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长护险均起步较晚,处于长护体系及产品服务探索早期。

(1)政策性长护险:各地试点逐渐深入,但覆盖面仍待扩大

参保人数: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1年,49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共计1.45亿人,基金收入260.6亿元,享受待遇人数108.7万人,基金支出168.4亿元。可以看到的是,政策性长护险人均保费为180.9元,人均支出1,291元,支付水平整体偏低。


筹资渠道:长护险基金来源包括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个人/单位缴费及其他如福彩公益金、社会性捐助等。不同试点城市在筹资渠道的选择上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特征。广州、天津等地以医保基金结余作为唯一保费来源;其他试点区域则多采取“医保+个人/单位缴费”或“医保+政府补贴+其他”等“医保+”筹资模式。无论哪类模式,均以医保统筹基金作为长护险的重要资金来源。

筹资类型:1)定额缴费:试点区域依据各地现状自行制定差异化缴费金额,如宁波规定本市参保人员每年缴纳额度为90元/人,而这一金额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则为140元/人;2)定比缴费:按比例缴费模式,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由试点地区制定,如上海以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作为基数,缴费比例为0.5%;3)混合缴费:针对不同类型参保人员,同时采取定额和定比两种模式,如长春市规定在职人员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的0.1%进行缴纳,退休人员则每月需支付2.78元固定保费。

支付标准:试点各地主要通过失能等级及照护方式两类确立支付标准。针对失能等级的判定,大部分城市围绕巴塞尔指数,从洗漱、穿衣、进食、移动等多项维度衡量基础生活能力,从而划分轻、中、重等不同失能等级。而照护方式则主要包括上门居家照护、机构照护、社区照护等。不同失能等级及照护方式,其支付标准也不尽相同。

(2)商业性长护险:近万亿需求缺口与单一产品供给的矛盾仍存

随着政策性长护险试点的逐渐深入,国家与政府愈发意识到老龄社会下失能人群及相关家庭对照护及服务需求的多样性及全面性,强调建立多层次长护体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引导商业保险企业提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广覆盖、多维度的商业长护险产品。

事实上,市场对于商业长护险的需求存在巨大缺口。根据保险行业协会及瑞士再保险测算,2021年我国城镇地区对银发群体长期护理服务总需求约为1.4万亿元,而由家庭支出和政策性长护险及补贴构成的保障端却不到5,000亿元,存在9,217亿元缺口。近万亿的保障缺口,留给商业性长护险广阔的想象及发展空间。


然而,反观我国商业性长护险市场,仅有百余款相关产品,不仅与其他类型保险产品数量相去甚远,而且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多数产品只提供护理金给付责任,未提供与失能人群需求更为契合的护理服务,保障范围仍旧有限。从保费层面来看,2021年,我国商业长护险保费为132亿元,仅为同期健康险保费的1%。可以说,我国商业性长护险无论是产品丰富程度还是渗透率均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



长护险长远发展道阻且长,多方参与积极应对各类挑战

现阶段,我国暂时形成政策性为主、商业性并存的长护险发展模式。而未来,是参考美国和法国市场建立以商保为主的模式,还是借鉴日本及德国经验形成社会保险为主的模式,亦或是采取“社保+商保”并行手段,则仍待进一步探索。但无论政策性还是商业性长护险,其实际运行中均面临诸多挑战。

(1)政策性长护险面临筹资与照护服务供给两大挑战

筹资渠道单一:静态视角下,当前,大部分试点城市依赖医保基金作为长护险主要筹资渠道。然而,医保和长护险在保险功能、保障范围、风险抵御等维度存在较大差异,理应实现独立核算和独立筹资。长护险对医保基金的过度依赖,不仅放大了后者的收支平衡压力,而且无法充分发挥“第六险”对缓解老龄化困境和转移失能相关风险的作用。而从长期及动态角度来看,受险种自身特征影响,特别是随着社会平均失能周期的延长,长护险后期给付压力将持续扩张。以社保为核心且较为单一的筹资渠道显然无法实现成本的全覆盖和满足覆盖群体的参保需求。

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失能人群的照护服务是长护险的发展重点,但实际上,由于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社会认同等多因素印象,专业护理人员,特别是具有医疗养护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人员十分紧缺。初步测算,我国养老护理人员缺口超500万人。一边是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一边是人员和高质量服务供给的缺失,长护险的长期健康发展困难重重。

(2)商业性长护险:数据缺失,高质量普惠产品设计难

我国长护险起步较晚,导致相关数据积累不足,包括失能发生率及持续时间、康复概率、保单续约率等。数据缺失,叠加我国失能群体规模扩张、未来医疗照护价格的波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体现在商保精算环节,往往意味着较高的保费,且产品责任也主要以现金给付为主,而忽视了照护服务的覆盖。高额保费和服务内容的缺失,偏离政策扶持初衷,更无法释放长护险的真正价值。

老龄化社会对康养照护的强需求,为长护险指明了广阔发展的前景。然而,筹资、定价、保障范围等多重挑战,阻碍长护险的健康可持续运行。可以看到的是,政府、商业保险公司、科技企业及康养照护机构均深度参与长护险实践中来,多方协同,以更好把握长护险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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