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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给客户转账发现账户一千多万被冻结,银行称:钱是我们的储户存款行存款人收入证明

广东,江门。黄先生想给客户转账500万,却发现账户里将近1000多万的存款被冻结,可用余额仅有1291.73元。他很是疑惑,赶紧到存款行询问缘由,存款行表示:钱是存款行的,扣款有理有据,与黄先生没有关系。




黄先生是做大生意的,其账户上经常有上百万资金的来往。这次生意伙伴转过来2000多万,期间因为生意付款,又给其他客户转走1000多万,此时银行账户上还有9921291.73元。


因为和另一位客户还有尾款没结,黄先生想给客户转500万过去,操作时却被频繁提示账户被冻结,可用余额仅为1291.73元。


自己不欠该行的钱,资金往来也没违法,账户莫名被冻结,黄先生却根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冻结,因为数额太大,黄先生立马慌了神,赶紧来到存款行,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方却给不出合理解释,却让黄先生到开户行去咨询。


因为客户催款,黄先生着急转账,便和存款行协商,想取出这笔资金,然后做销户处理,也被拒绝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黄先生找到开户行,该行的负责人见到黄先生后,也说出了这笔巨款被冻结的原因。


原来他现在经营的生意,曾经的法人陈先生,欠该行3000多万的一直未还,已经逾期。


而陈先生曾向该行承诺过,在收到2000万转账后,可用于偿还这笔欠款。但他却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到期也没有还款。




该行在查询陈先生的资金流向时,发现2000多万虽然到账了,但是陈先生并没有及时还款,而是用来周转。


等查明情况时,该款项已被用掉1000多万,只剩余900多万,为了追讨欠款,该行才不得已将黄先生账户给冻结了。


黄先生听到这样的解释,非常气愤得质问他们:谁给你们的权利对生意伙伴的账户进行止付操作。


黄先生认为,该行这样操作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其更没有权利冻结储户账户里的的资金。


作为为客户服务的存款行,却行使着执法者的权利,连执行文书都没有,就敢私自冻结客户的资金,其行为是违法的。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根据上述法律,黄先生和陈先生是正常的生意资金往来,双方并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这笔钱已经转入了黄先生的的账户,因此这笔钱就应该属于黄先生。


存款行和陈先生有经济纠纷,不应该涉及无辜,该行冻结黄先生的存款是错误的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一:存款行为了追回欠款,擅自冻结黄先生公司账户的资金,其行为不合法。


此案件中,该行没有申请财产保全,就私自冻结储户的资金,违反了相关法律,因为只有在司法机关发出了冻结客户存款和汇款的执行通知,或者协助执行通知的前提下,该行才有权利冻结客户的存款。


《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本案中,黄先生与陈先生现在并不是一家生意经营人。但该行在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就擅自冻结黄先生的账户中的存款,其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如果该行对黄先生的账户一直不解冻,黄先生完全有理由起诉该行,也可以向该行索要因资金被冻结,所受到的经济损失相应的赔偿。


二、存款行如果起诉陈先生,能否冻结已经转给黄先生的2000万?


存款行认为,这笔2000万的资金本来就是该行的。是该行把钱借给了陈先生,然后陈先生又转给了黄先生,而这笔钱就是属于该行的。


那么,存款行如果碰到这样的事情,又该如何合理的追讨陈先生的欠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本案中,陈先生转给黄先生2000万的时间,正好是他承诺还该行欠款之后不久,所以可以认定这笔钱是和本案有关的财物对其保全。


财产保全的好处是:能有效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挥霍在其占有下的争议财产或者涉案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将来的判决全面地、顺利地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如果存款行起诉陈先生后,法院接到申请起,在48小时内就会对陈某的财产进行保全,以免转移、藏匿。


而对于已转给黄先生的2000万,属于已转出资金,但由于发生的时间就在还贷款之日前不久,可以认定是和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法院有理由要求冻结此笔资金。


本案中,该行并没有申请财产保全,而且欠款人陈先生并没有消失,该行完全可以追诉,这时候他私自冻结了黄先生的这笔资金,其行为侵犯了客户的权利。


客户是信任还行,才会把如此多的资金放在银行。如果以后只要有人跟该行有债务纠纷,他们就可以随便冻结与他有资金往来的账户,这样的行为只会让储户避而远之。


您对该案件有哪些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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