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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放大招!拟取消安居房、人才房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起草说明提到,目前,深圳住房建设局正在牵头制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取消了原来的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住房类型,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住房类型。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的要求,深圳市正在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为配合推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体系调整工作,建立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相适应的配套地价标准,结合地价管理实际工作需要,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

拟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

《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起草说明显示,目前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正在牵头制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取消了原来的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住房类型,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住房类型,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售价水平进行了调整。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起草说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为主,新增建设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共有产权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起草说明显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共有产权住房售价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符合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此外,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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