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据财政部网站15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菲律宾生效情况,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2023年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协定税率栏中列明,其对应的协定中文简称为“东盟R”。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