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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两个区域将征地!拟用于棚改!范围公布→征收丰台区预公告长辛店镇土地使用权


昨天,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上发布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丰征公告〔2023〕4号)》。


辛庄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 2023 ] 4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北宫镇辛庄村。

范围:北至长辛店北一路、长辛店北二路,西至芦辛路、长辛店北十五路,南至长辛店北十三路、长辛店北二十七路, 东至长辛店北二十路、芦辛路。

权属:北宫镇辛庄村集体土地。

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体育用地、环卫设施用地等。

二、 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丰台区长辛店镇东河沿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5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3年6月9日至 2023年6月25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吿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东河沿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 2023 ] 4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北宫镇东河沿村。

范围:北至长辛店北一路、长辛店北二路,西至芦辛路、长辛店北十五路,南至长辛店北十三路、长辛店北二十七路, 东至长辛店北二十路、芦辛路。

权属:北宫镇东河沿村集体土地。

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体育用地、环卫设施用地等。

二、 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丰台区长辛店镇东河沿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5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5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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