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发布了
几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涉及瓜沥、益农这些村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征收土地预公告
(杭萧征字〔2023〕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萧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医药制造项目,拟征收长联村(四联自然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瓜沥镇长联村(四联自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492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抄送单位:萧山区住建局,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财政局,萧山区人社局,萧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瓜沥镇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杭萧征字〔2023〕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萧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共享储能与智造项目,拟征收利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益农镇利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81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抄送单位:萧山区住建局,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财政局,萧山区人社局,萧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益农镇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杭萧征字〔2023〕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萧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太阳能光伏组件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群益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瓜沥镇群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663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抄送单位:萧山区住建局,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财政局,萧山区人社局,萧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瓜沥镇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杭萧征字〔2023〕1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萧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太阳能光伏组件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利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群益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瓜沥镇(群益村)、益农镇(利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81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抄送单位:萧山区住建局,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财政局,萧山区人社局,萧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瓜沥镇人民政府,益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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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瓜沥综合杭州自然与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