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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这一城中村拆迁改造遗留问题,官方回复!债权过渡费昆明市城中村改造

5月上旬,昆明高新区梁家河城中村回迁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拖欠、差欠社区和村小组的集体资产拆迁补偿款、租金、生活补助款等,10多年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日前,高新区相关部门对此作出了回复。


针对梁家河城中村回迁村民的相关问题,高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在回复中介绍:

(一)经典公司支付14年以来一直拖欠、差欠社区、村小组的集体资产拆迁补偿款、租金、生活补助款等

经调查核实,2020年12月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作出(2020)云01破申17号裁定书,受理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典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云01破11号决定书,指定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努力推进二债会的进程,已向昆明中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目前正积极协调,加快推进召开二债会相关事宜。

(二)房屋回购款和过度费已经拖欠10年了,希望二债会结束后,经典公司一次性支付完我们的房款和过渡费

经调查核实,《重整计划(草案)》预计对回迁类债权作如下清偿安排:经典公司欠付梁家河村民的回购款及因回购产生的对应过渡费债权,以现金方式100%清偿;其余回迁类债权,主要包括梁家河社区、村小组及村民因梁家河“城中村改造”拆迁直接产生的回迁类债权,以“现金+实物”方式100%清偿;按照《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中村”重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及梁家河、梁源社区居民小组与经典公司签订的《协议》,梁家河社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小组及梁家河社区居委会和梁源社区居委会的商业体,以实物方式100%清偿。待草案表决通过后,经典公司将按照规定清偿各类债权。

(三)对社区经营性用房租金不能确认为普通债权,必须纳入回迁类债权(优先债权)

经调查核实,优先债权组中包括:回迁安置类债权、消费购房人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和有财产担保债权外,其余优先债权均是为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不含经营性质。而社区经营性用房租金并非为保障回迁户的基本居住权,属于经营性收入,依法应确认为普通债权。

(四)尽快办理回迁村民房屋不动产权证

经调查核实,因需办证的回迁房较多,且手续、流程比普通商品房更复杂,此工作正在推进。

(五)回迁村民购买车位费用过高

经调查核实,该车位的出售时间约为2013年至2014年之间,经典公司按当时市场价(当时市场售价为25.3万/个)回迁村民自愿进行的购买,并签署了相关的车位抵款协议;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回迁地块二级开发公司为昆明润浩,与经典公司无关。

(六)要求经典公司继续支付2021年1月至拖欠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和过渡费。

经调查核实,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经典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破产,故资金占用费等计算至经典公司破产之日。

(七)要求经典公司支付回迁村民医疗养老保险补助、封阳台补助、卫生间补助、回迁安置面积不足补差资金等费用

经调查核实,回迁安置面积补差费用等,管理人已依法预留,后续清偿需待《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作安排。

(八)要求按同区域同等政策对待

昆明市“城中村”重建改造的相关文件精神及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主要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村民参与、一村一策、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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