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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中村电费乱象何时休?

在走访期间,记者询问当地房东是否知道有关方面发布的规范收费告知书,多数房东表示并不清楚有这个规定,个别了解相关内容的房东表示:“现在政策还没下来,村里没正式通知,要等到7月1日才知道新的政策。”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个别城中村房东也会根据告知书的要求整改电费,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小王去年在广州的城中村租了一间房子,近日房东发布通知,表示要按照告知书要求整改电费,同时列了一个《用电公示》。根据公示,该出租屋执行标准电价0.625元/度,但与此同时在电价后面附加了四项小王从未见过的收费项目,分别是:电损耗0.09元/度,照明公摊0.18元/度,公共设备维护0.32元/度,服务费0.285元/度,总计1.5元/度,总价格和整改前的电费一样。

还有网友表示,电价整改后自己掏的钱反而更多了:电费虽然从1.5元/度降为0.88元/度,但房租上涨了10%。网友momo直言:“降的电费还不够抵扣房租的涨幅。”

为此,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棠下村租房管理中心和棠下村街道办事处,两者均称无权监管房东收取的电费,并表示电费定价是房东的个人行为,租客可以和房东商量后决定是否租用,并建议记者拨打12345反映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有部分网友经过12345投诉后已经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回复称:“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意见,2023年6月30日之前为宣传及全面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现对该行为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广州市天河区后续将跟踪查处。”

律师:房东擅自涨价系违法

对于城中村房东收取高价电费,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东的行为属于擅自涨价,其自行定价属于违法。我国水电燃气等日常生活费用,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且居民生活用电用水执行政府规定的第一阶梯水电价格标准。因此,房东或二房东擅自自行定价或违规涨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相关规定。对于房东擅自涨价的行为,刘馨远认为新发布的告知书有了切实有效的监管处罚措施,留给房东们自行整改的时日不会太久。

同时,刘馨远补充道:“租客可以通过12345进行反映,后续对房东违法行为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处罚,以此规范房东行为,保护租客自身合法权益。”此外,租客也可以通过民事起诉房东,若法院判决超出政府定价的电价认定无效,房东应将多收取的电费予以退还。

实际上,根据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城中村电费高收费由来已久。租客看中城中村低廉的租金,而房东为了分摊自建成本和装修成本,容易在电费上做文章。说到底,要想解决城中村电费乱象,还需要依靠房东的主动配合和租客的积极监督,相关部门也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制定并落实房屋租赁规则,进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房屋租赁市场。

●新闻加点料

根据广东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当前广州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中: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电价为0.8802元/度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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