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于2023年6月20日,
收到三明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
2.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
3.违规发放虚构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2.《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处以110万元罚款;对廖**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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