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4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4日消息,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存在五项违法行为,被罚款185万元,两人被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行温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项目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
二是未按项目实施进度发放贷款;
三是项目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四是浮利分费;
五是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不审慎,贷款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
此外,项孟坚、李家骏对上述违法行为四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决定:对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处罚款人民币185万元;对项孟坚警告;对李家骏警告。(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