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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限额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3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度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已确定,调整工作正在进行中。

调整内容

根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可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依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26361元,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均为12%,即调整后月缴存总额上限为6326元

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0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办理程序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可实行网上申报,由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协管员登录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无法在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U盾前往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管理部窗口办理。

其他事项

市直和县市区缴存单位自7月1日起可按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进行汇缴,今年1—6月未达到以上缴存基数限额的,可以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来源:常德公积金

编辑:唐文洁

二审:夏孟琦

三审:王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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