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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州,一手房办证可以网上自助按揭商品房不动产购房人台州市二手住房

@台州新房业主

一手房可以网上/掌上自助办理啦!

不到十分钟,即可完成在线申请

全流程网办,申请缴税缴费一网办

全数据共享,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免预约不排队,还能免费邮寄到家

房开公司交房后,就到了办理一手房不动产权证的环节,一手房网办需要做哪些准备?

1.请确认您有浙里办实名认证账户,且您和您的共有人已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

2.资料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请准备未成年子女信息,婚前购买的请准备结婚证,有离婚情况的请准备离婚证、离婚协议、调解书/判决书等材料;

3.以下步骤使用电脑操作,以“市辖区”为例,其他县(市、区)材料或略有不同,建议您咨询后申请。

台州市区咨询电话

0576—88325515

椒江区咨询电话

0576—89050892

黄岩区咨询电话

0576—84052218

路桥区咨询电话

0576—82409458

临海市咨询电话

0576—85280077

温岭市咨询电话

0576—86109748

玉环市咨询电话

0576—87250534

天台县咨询电话

0576—83902120

仙居县咨询电话

0576—87810634

三门县咨询电话

0576—83326029

01

第一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方式一:

网页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不动产智治”,点击“浙江省—不动产智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用户登录,选择“我要办”里的“其他登记”。


方式二:

复制下列网址到浏览器打开:

http://tzsbdcdjfwzx.com:7002/UniRealEstate/menus/wsbdc/LoginType.do

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进入“台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点击“在线申请(审核)”。



02

第二步,选择办理通道

情形一:全款或按揭已还清

根据坐落选择受理区划—房地—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一手房)(购房人单方签署)。


情形二:按揭

根据坐落选择受理区划—房地—组合业务—新建商品房转移并办预购抵押权登记转抵押权登记(购房人单方签署)。


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我是受让人”。

03

第三步,进入信息查询及申报页面

1.证书领取方式:

若您本人到窗口领取的,默认勾选即可;

如需邮寄快递,请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电话等信息;

如需委托他人领证,请填写受托人身份信息。


2.申请分别持证:

选择集中持证,则产权证只发一本;

选择分别持证,则按照购房人数发放。每增加一本,工本费增加10元。

注意:若其中一本遗失,其余无法单独使用,需申请补证。

3.查询方式:

情形一:全款

可选择“一手房备案合同”,输入购房人姓名及合同号查询。


情形二:按揭或按揭已还清

可选择“房产证/预告证明号”查询。权利人姓名为购房人名字,证号可以在“台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电子证照下载—电子证明下载—预告证明,点击第一个的“查询”获取(此处名字与身份证号将由系统自动填入)。




4.房屋信息:

点击“编辑”,输入“交易金额”(正式发票上的金额)。


5.当事人信息:

请检查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是否正确,如有误,可点击“编辑”修改。

共有方式,一般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如果为按份共有,需填写比例,用分数或百分号表示。

选择“持证人”,若为单独所有,只需勾选您本人;若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且未勾选“申请分别持证”,则只需选择一人为持证人;若已勾选“申请分别持证”,则所有人都要勾选为持证人。

6.交易信息:

输入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及(发票上的)交易价格。

7.确认:

确认当前页面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04

第四步,他项信息申报页面

(全款或按揭已还清的,无需进行本步骤)


本页面信息为按揭信息,若为组合贷款,左上角可以选择“他项权1”、“他项权2”查看。如确认无误,当前页面无需修改,点击“他项权1”和“他项权2”中“权属信息”右侧的“保存”后,进入下一步。

05

第五步,纳税申报


1.受让方是否申请契税优惠减免:

以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为范围,若您现在办理的本套房产为首套及二套住宅,则勾选“是”,填写家庭成员;若为三套及以上,或非住宅(储藏室、车位等),则勾选“否”,无需填写家庭成员。如享受优惠,可点击右上角的“自动生成”读取户口信息。

家庭成员按如下表格填写:


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1)若您单身且从未结婚的,仅需填写本人身份信息。

(2)若您已婚,产权夫妻共有或者一方单独所有的,添加为一个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身份信息。

(3)购房时未婚,现在已婚,产权属于您单独所有的,需添加为两个家庭。

家庭一:您本人+未成年子女。

家庭二:您的配偶。

涉税材料请上传结婚证。

(4)购房时已婚,现在已离异,双方共有的,分开添加为两个家庭,未成年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就添加在那一方的家庭中。请上传离婚证、离婚协议、调解书/判决书等材料。

(5)购房时已离异,仅需添加为一个家庭,家庭成员包括:您本人+未成年子女。请上传离婚证、离婚协议、调解书/判决书等材料。若未成年孩子抚养权不归您,请上传相关约定材料。

(6)产权人为姐妹、父女、朋友等非婚姻关系,分开添加家庭,并各自添加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未成年孩子有变更过名字的,请上传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能说明目前身份信息的材料。

(8)以上如无特殊说明,不需要上传结婚证。

2.转让方是否申请契税优惠减免:

默认“否”,无需修改。

3.涉税材料上传:

需上传购房正式发票。如有特殊情形,需上传对应的相关材料。

06

第六步,收件材料

1.个人、法人身份材料:

浙江省范围内可以提取身份证,若提取出的身份证无头像或浙江省范围外无法提取到身份证的,需拍摄权利人身份证原件上传。

2.合同备案表:

若为全款,需提取合同备案表;

若为按揭,可以不提取合同备案表。

3.产权证:

若为全款,提取房开公司初始证即可;

若为按揭,需提取房开初始证+预告证明+预抵押证明;

若为按揭已付清的,需提取房开初始证+预告证明。

07

第七步,签署材料

所有材料需点击预览或编辑,编辑的文档确认无误后要点击保存,所有材料确认好后,点击开始签署,系统会跳出二维码,同时您和您的共有人也会收到一条签署短信,可以使用支付宝扫码签署或短信链接点开跳转到支付宝签署。

08

第八步,确认信息

签署成功后,请务必再仔细检查一下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案件并生成申请编号(以“Z3310”开头的编号),接下来缴税、缴登记费、领证都会用到该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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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手机端缴税

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税务算税,收到缴税短信后,前往手机“浙里办”APP—台州市不动产掌上办—个人中心—我的缴税—选择地区—点击“网上申请”进行缴税(税务保留20天,超期无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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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步,手机端缴费

缴税后,请耐心等待案件审批,登簿后您会收到领证短信,请前往手机“浙里办”APP—台州市不动产掌上办—个人中心—我的缴费—选择地区缴纳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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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步,领证

收到领证短信后,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当地不动产窗口领证或不动产自助打证机上打证,台州市本级、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的案件可就近在自助打证机上打证;委托他人领证的,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当地不动产窗口领证;若申请时选择邮寄快递,工作人员会在确认登记费缴纳后及时将不动产权证邮寄给您。

编辑:陈佳

一审:符薇薇

二审:泮永翔

三审:黄元杰

来源: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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