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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不受限,惠州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政策公布惠州市贷款额度人才住房住房公积金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150万元,商转公不受首房首贷的限制……这是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印发的《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内容,新办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惠州公积金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截至7月31日)惠州高层次人才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04笔,累计贷款金额2.46亿元。

Ⅰ类人才在惠购房贷款额度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限制

《办法》首先明确了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适用的范围和对象为Ⅰ类人才和Ⅱ类人才。Ⅰ类人才为《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Ⅱ类人才为《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才、C类人才以及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Ⅰ类人才在惠州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与此同时,Ⅰ类人才购房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只需满足在惠州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基础条件,便可足额申请最高额度。

Ⅱ类人才在惠州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贷款额度同样也将提高。该类人才在惠州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Ⅰ类、Ⅱ类人才首套、二套房均可办理商转公

Ⅰ类、Ⅱ类人才申请商转公贷款,可不受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唯一住房(首房首贷)这一政策限制。

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或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登记其家庭有两套房产(含此套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房产)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Ⅰ类人才购买新房/二手房 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办法》还放宽了购房提取条件。

Ⅰ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预售房、现房)的,在支付定金和签订认购协议书后;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后凭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契税发票),均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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