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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有保障 安居又乐业公租房廉租房住建厅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目前,西藏住房保障已覆盖所有地市、县(区)和乡镇,构建了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为主体,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方式,基本实现了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图为居住在拉萨市城关区加荣棚户区小康安居园的央金,在家里浇花。记者 蒋盖 摄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于小家,住房是依靠、是希望;于社会,住房是安居之本、是民生之要。

近年来,自治区住建厅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优化公租房信息系统等措施,织起了一张张密实的住房保障网,使群众的居住品质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住房租赁补贴的政策太好了,帮我们节约了生活开支,减轻了生活负担,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感觉很温暖,在拉萨的生活更有归属感了。”说起不断完善的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在拉萨打工十年的李玉和感慨道。

近年来,为规范全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租住保障性住房合法权益,自治区住建厅相继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等住房保障政策。

同时,为更好满足城市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区住建厅还修订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管理办法》及政策说明,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环卫工、公交司机等困难群体予以优先保障,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最高每人每月300元,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出台,降低了准入门槛、提高了补贴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规范了管理制度,初步构建了全区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让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安居梦”。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措施。

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进忠介绍:“近年来,我们坚持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承诺制和容缺办理,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坚持旬报、半月报、月通报、季调度和专项督办制度,不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目前,西藏已初步构建了以周转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为主体,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方式,实现了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据悉,“十四五”以来,全区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4.84万套(户)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超341万平方米。其中,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19万套(户)及附属配套设施(含公租房4516套、棚户区改造17170户),比上年增加1.32倍。截至6月底完成投资15.91亿元,占1—6月计划的121%,超额完成了“双过半”任务。

持续优化公租房信息系统

“这个公租房信息系统真的太好用了,以前公租房业务需要通过线下申请办理,内容繁琐,流程也多,现在可以在网上进行操作,简单方便,审批高效,并且可随时了解申请进度和状态,真是我们这些无房户的福音啊。”山南市民王鹏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提升全区公租房信息化建设和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9年起,自治区住建厅与中国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通力协作,不断完善拓展“公租房信息系统”功能,让公租房信息系统能够更好满足群众实际需求。目前,全区7市地公租房信息系统均已上线运行,该系统具有线上申请公租房资格、办理进度实时查询等功能,并可查看房源具体位置、面积、物业收费标准及公租房相关政策,群众在家即可“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了“足不出户”租住公租房。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不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并将其转化运用,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继续加大对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制定完善《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尽快印发实施,为完善全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发挥应有作用;持续优化公租房信息系统功能,加大公租房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力度,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住房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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