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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普华永道詹睿:数据资产入表规定落地,企业在实操层面上可以做什么会计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石恩泽 深圳报道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近日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邀请深圳数据交易所战略研究员李颖,以监管的视角来解读《暂行规定》的框架。但企业作为实操的个体,对于定价和确权等实操部分还有诸多疑问,需要更细节的指引。

为此,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此次邀请了普华永道中国模型及评估咨询服务合伙人詹睿。詹睿本人在数据定价及估值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本次采访中,她通过自己的观察,将前来咨询的客户分为了两类——乐观派和观望派,并针对这两派给出了自己的解题思路,旨在为企业的数据资产入表之路,拨云见日。

几家欢喜几家愁

南方财经:数据资产入表规定落地后,最近接到了哪些咨询电话?

詹睿:据我观察,最近前来咨询的客户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手里有不少数据沉淀,但此前没有特别注重过数据资产这件事。在《暂行规定》出来以后,这类客户都欢呼雀跃。而他们普遍来咨询的问题都是,数据资产入表之后能否给企业带来增量,以及能够增量多少?

第二类是目前对该规定仍处于观望阶段的企业。这类企业大多手握数据,并且资本市场已经对其在数据方面投入的价值进行了充分计价。因此,在数据资产入表规定落地后,反而引起了他们的焦虑。焦虑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暂行规定并未细化到操作层面,实施层面可能会增加其内部会计核算方面的负担,他们希望能获得更为落地的操作指引。

短期内不会发生大规模增加入表资产

南方财经:针对第一类客户咨询的问题里,您认为有哪些点值得特别关注?

詹睿:我给第一类客户的建议是,不要盲目乐观。理由是,暂行规定并未改变资产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因此,短期内不会发生大规模增加入表资产的情况。

为什么说不会发生大规模入表?首先,《暂行规定》在资本化上采用的是“未来适用法”。这意味着企业不得对过去所产生的费用做追溯调整,而应该从“将来时”去思考,哪些符合条件的部分可以进行资本化。试想一下,一家企业一年里有多少研发费用是跟数据相关的?其中又有多少是符合入表条件的?

其次,对符合入表条件的数据资源,企业是以实际成本为入表基础,而不是以公允价值入表。所以企业想当然认为自身数据很值钱,可以自行评估完入表的想法,是不对的。

可以说,《暂行规定》还是相对比较保守的。但《暂行规定》所传递出来的信号是积极的,它代表着国家创造数字中国的一个态度,并且这个态度不追求短期速成,而是要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数字化转型中,挖掘数据潜力,共同推动数字中国建设。

留给这批观望伙伴的时间并不多

南方财经:对于第二类客户而言,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詹睿:对于第二类仍处于观望阶段的企业而言,需要注意的是,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后,“数据资源是否入表”不再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视角的选择题,而是所有企业财务合规视角的必答题。

从合规的视角来看,企业必须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去审视自身资产究竟有多少是符合入表的,每一步需要加以论证和分析。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某些业务沉淀的数据没有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这部分数据对企业而言是无效用的,也就不符合入表条件的。当然企业也不能完全不经过论证和分析,就简单将当期所有研发投入和生产投入全部费用化。

因此,在这个情况下,企业需要跟审计师做积极沟通,分析这些满足录表条件的数据。因为将来的每一年,审计师都要从财务合规的视角去查。因此,我建议企业应尽快统筹相关数据基础工作,盘清数据资源家底,为后续持续可靠的会计计量和披露提供底层保障。

实际上,留给观望派的时间并不多,因为《暂行规定》将在2024年1月1日实行,届时将有一批企业要在审计师或咨询机构帮助下,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规定动作。

尽快建立自己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

南方财经:对于不满足入表条件的数据,企业有什么其他选择吗?

詹睿:虽然《暂定规定》强调了有关披露的相关要求,但也给予了企业一定的空间。比方说,对于一些不满足入表条件的数据资源,企业可以进行适当地披露,反映在上市公司的财报里,以表明企业的这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这个形式既没有违背《暂行规定》的原则,把不该记录的数据入表,同时也向外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表明企业的这部分数据资源有潜在价值。

因此,我在这里呼吁大家一定要把数据治理这个基础工作提前做好,也就是要尽快建立企业自己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这里面包括数据资产体系、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产账户、数据资产血缘分析和数据资源运营。

其中,数据资产血缘分析非常重要。当企业梳理好自己的数据血缘后,就能根据血缘线的流入点,也就是成本,清楚得知道数据从哪里来,有效支持后续数据资产成本法、收益法的不同价值分摊,实现数据资产视角的业财精细化管理。

在破解确权难之前,企业可先确保数据合规

南方财经:还有一个问题,最近业内也讨论的比较多,就是关于企业数据确权难的问题。这个在实操层面上,企业现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詹睿:《暂行规定》有个前置条件,就是数据必须确权。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保障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数据的加工权、经营权和持有权,那么对应这些权发生的进一步费用,才可以去做资本化、才能入表,所以确权这个必要的动作才会引起大家讨论。

然而,目前从法律界来说,确实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说明如何“确权”。但从实操的层面来看,我觉得企业至少可以先确保数据资源的来源是合法、合规的。

从目前颁布的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企业可以从数据来源、数据内容、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经营这五个主要维度对待入表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

其中,公众比较关注的个人隐私部分,就属于数据处理合规。企业不能超出个人授权同意的范围处理个人信息。

更多关于这五个维度的详细解读,大家可以查阅普华永道近期发布的《【新要素 大市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的五大提示及“五步法”入表路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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