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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互联共通,江苏助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大市场都市圈江苏省长三角地区

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共同签署了《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在当日商务部举办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重点区域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GDP的总和接近全国一半。这些重点区域率先实现市场一体化,能够更好地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他表示,商务部高度重视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将推动长三角等区域市场一体化,以点带面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据悉,根据合作协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在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等6个方面深化务实合作,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大流通,构建大市场,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省一市将建立商务联动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工作。

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吴海云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江苏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努力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领域发展合作。

协同加强统筹谋划,完善顶层设计。认真谋划商务领域推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参与编制《2022年长三角商务发展报告》,参与起草《江苏省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确定16项商务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合力健全流通体系,激发消费动能。策划办好“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共同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以南京、苏锡常都市圈建设为载体,实现商业基础设施有效联通。推进长三角区域老字号领域市场合作、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供应链区域合作等。
共同打造重大平台,推进创新升级。发挥准主场优势,连续五届参加进口博览会。组织举办“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高峰论坛”,推动长三角开发区共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成为省际共建产业合作示范园。指导省电子口岸公司完成长三角“单一窗口”客服工单系统对接,实现长三角地区客服工单一体化。
合作畅通规则制度,扩大市场开放。出台《江苏省商务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商务领域全面深入实施。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江苏省外商投资条例》立法,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吴海云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商务厅将在商务部指导下,认真贯彻“三省一市”《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立足江苏实际积极发挥商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见习记者 杨礼庆 现代快报+记者 熊平平

(校对 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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