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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大力度支持云南,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政府专项债支持力度、生态补偿力度云南省中央财政生态保护

金融界9月7日消息 9月6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452号(财税金融类220号) 提案答复的函。答复函称,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资金分配向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等倾斜,支持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关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23年,下达云南省均衡性转移支付937.21亿元,同比增长12.8%,进一步促进区域间财力分布更加均衡,支持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23年,下达云南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68.61亿元,同比增长12.5%,加大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下达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0.08亿元,较上年增加4.18亿元,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研究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增加相关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地方政府支持力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同时,指导省级部门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合理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78亿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等边疆民族地区市县的债券额度,可由云南省在中央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统筹予以支持。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测算分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结合云南省财力情况、债务风险、重大项目需求等情况,对云南省债券需求积极予以研究。


关于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一是推动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意见。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方案,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作出顶层设计。财政部随即印发部门分工和部内分工,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会同有关部门按分工逐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二是不断优化完善纵向补偿办法。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调整完善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地方财力水平等因素,对转移支付对象实施差异化补助,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奖惩机制,引导地方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投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加大纵向补偿力度。近年来,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长,其中2023年下达云南省补助资金70.08亿元。四是推动建立横向补偿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相关省份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及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积极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就相关流域积极与相邻省份沟通协商,建立起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后,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相关奖励政策。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等精神,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增加转移支付补助规模,持续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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