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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不只是“减负”

【社论】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不只是“减负”

继多地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后,楼市的另一只靴子也终于落地。

上个月底,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拉开帷幕。9月7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相继发布相关操作细则。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对购房者实打实的让利、减负之举,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关注度很高。之前央行等部门发布消息后,很多购房者就迫不及待地计算能够省下多少利息。总体上看,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带给购房者的获得感,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意味着数千万户、上亿居民可以自主申请降低房贷利率,从而减轻月供压力。

对于利好政策,消费者自然希望早实施早受益,银行的跟进速度,与外界的期待可谓是“双向奔赴”。随着各大行相继公布操作细则,每个家庭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获益,也就能更清晰地计算出来了。比如,此次四大行的细则中都明确,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最低不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贷款发放时的全国下限。

从目前的细则看,有几个关键细节值得关注。比如,之前选固定利率的购房者,也可以申请利率调整,只要多进行一个利率转换程序即可;此前有房贷拖欠的情况,同样能够享受此次利率下调。如建行明确,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这对那些因为经济压力而拖欠房贷的购房者而言,可以说是雪中送炭。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部分购房者在房贷利率上“高位站岗”,不仅催生了提前还贷风潮,也抑制了房地产增量市场空间,不利于提振社会消费信心。这一背景下,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及时落实好,不只是最大化降低购房者的信贷成本,也是着眼于推进房地产平稳发展、为扩大消费助力的务实之举。

当然,考虑到不同购房者的情况千差万别,要让政策善意不折不扣地输送到购房者手中,实施过程中的人性化、便民化,也很重要。比如,各大行都明确,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将无需房贷人额外申请或是协商,而是由银行直接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即可,这就省去了相当一部分贷款者享受政策时的操作成本。

目前也还有一些市场关心的细节仍待明确。比如,在利率调整后,如仍有提前还款的需要,这两者之间会不会产生冲突?此外,符合利率调整条件但需额外申请的,银行方面是否能够主动给予信息提示和告知,以减少购房者咨询的麻烦,也尽量避免信息不对称之下的“遗漏”?而部分申请者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否通过打通银行系统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来代替?

对这类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并予以妥善解决,才能更好彰显银行的社会担当,也有助于提高利率调整的效率,让政策实施的综合社会效益及早、足量地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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